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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拖了三年了還能處理嗎
法律分析:可以。因為對方不處理,協商解決肯定是不行的了。時間拖得越長,訴訟時效就變短了,更加不利于受害人。因此,當事人最好是通過訴訟途徑進行解決。其處理流程是:找律師,寫訴狀,到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受傷住院費用比較高,就可以考慮訴訟。準備證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醫療費單據,誤工費證明,陪床費證明,傷殘鑒定等。訴訟費你墊付,訴訟后,由敗訴方承擔。在發生交通事故后不管何種情形的對方不配合, 最終可能都需要通過訴訟途徑來解決,所以發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時間要記清楚肇事車輛的車牌號及人員特征才能在日后的 *** 中提供有力證據,維護自身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img]交通事故三年未處理,怎么辦?
【法律分析】
需要視情況而定:(一)交通事故三年未解決,造成的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還沒過期,可以起訴賠償,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二)有證據證明訴訟時效中止、中斷,該訴訟時效仍然有效,受害人可以收集證據,提起民事訴訟來處理。一般來說,因交通事故而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先與保險公司或者是肇事者進行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或者是肇事者的肇事行為屬于犯罪行為的,就可以由受害者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是由檢察院提起公訴,請求對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者是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交通事故過了三年還能起訴嗎
交通事故過了三年還是能起訴的,但是已過訴訟時效期間,喪失勝訴權。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交通事故超過三年還能理賠嗎
交通事故三年后是可以要求理賠的,具體需根據具體情況分析處理。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治療終結之日或損失確定之日起算。傷害之日或傷勢確診之日,權利人只是知道了權利被侵害,但權利人損失的具體數額,因為受害人一直在治療當中,損失也在持續不斷地發生和增加,要根據權利被侵害后的治療、休息、護理以及是否構成殘疾等情況才能確定損失的具體數額。
確定損失數額后,可以向法院起訴,訴訟時效是三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人傷事故處理流程
報案
事故發生后可先向交警部門(電話122)報案,并向保險公司報案。盡量保留事故現場,如傷者傷情嚴重,則應先撥打120救人。
因搶救受傷人員而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事故發生時的受傷人員和車輛位置,在不耽誤傷者搶救的情況下對現場進行拍照。
現場處理
1、交警到來之后,說明情況,如無法保留事故現場,需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2、人傷事故扣證或者扣車是難免的;
3、聽交警安排送傷者入院治療;
4、涉及車輛損失需保險公司現場勘查,并出具勘查報告。
醫院處理
1、如傷者家屬到場,可告知自己車輛是有保險的,車已被交警扣留;
2、可留下手機號碼,并取得對方聯系人的手機;
3、提醒傷者保留好醫藥費的發票及病歷;
4、如需墊付,保留好墊錢票據。
約定調解時間
電話或當面與傷者約定調解時間。
調解原則:責任劃分尊重交警的意見。交警根據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如果對交警責任認定有異議,及時提出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時間為3個工作日。
現場調解
等對方治療結束,約定時間與保險公司、交通隊協商調解,協商一致,現場出具調解書。
涉及費用以及所需證明
1.醫藥費
病歷卡、出院小結、費用清單、發票
2.交通費
交通費發票、看病期間的公共交通費
3.傷殘賠償金
傷殘鑒定報告、戶籍材料、影像學攝片,建議提交保險公司審閱再行賠付
4.誤工費
收入證明,最好要稅單,收入證明沒有稅單證明力強。事故前三個月及休假期間的銀行流水單、稅單
5.護理費
傷情、特殊護理提供護理人員誤工費材料(各地司法護理標準不同)
6.營養費
傷情(各地營養費標準不同)
交通事故傷者拖了3年不處理
交通事故傷者拖了3年不處理
交通出行事故傷者傷者拖了三年不解決早已不能向法院起訴了,由于意外傷害的賠償起訴有效期僅有一年,超出了一年有效期就不可以投訴了,因此 傷者很有可能無法得到賠償了。
事故拖三年不解決,肇事者不可以遭受行政許可或刑事處分,行政部門責任追究制度有效期是2年。依據《行政處罰法》要求違紀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會再懲罰,因而,假如二年內沒有人報警,交通出行事故的責任者很有可能不可能被行政許可。
而刑事處罰追責有效期是三年了。若超出了三年,不但無法得到賠償,肇事者也不需要承當一切義務,不良影響由傷者自主擔負。
車險公司和傷者談崩
傷者與車險公司談崩,一般向法院對肇事者及法院提到起訴。在傷者賠償額度中,除開藥業花費,也有差旅費、醫院門診餐費、住宿費用、誤工、養護費等花費,這種花費車險公司不是賠的。常常傷者在賠償金中最非常容易起爭吵的便是除開醫療費用之外的花費,若肇事者不賠償,傷者應當搜集好有關單據,做為起訴的有關直接證據。
若傷者的醫療費,超出了買車人的商業保險額度,那么多出去的機構也應由買車人自身擔負。
事故不解決對誰不好
若事故托著不解決對雙方都不好,時間長了,公安部門單位對事故當場調查取證就變的艱難,而被告方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的過程中也難以能得到有效的直接證據。不但對調查取證有影響,并且還危害買車人年檢、產權過戶難題,造成不能開展年檢也無法申請辦理產權過戶辦理手續。假如公安部門交管部門因搜集直接證據必須,還可以扣留事故車子及車輛駕駛證。
交通事故上法庭誰吃虧
現如今,產生巨大的交通出行事故或是對事故存有很大異議,許多人一定會選取根據國家法律渠道來處理。法律法規是維護和平的最佳武器裝備,可是還有很多人對于此事存有許多的誤會。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存有什么誤會。
交通出行事故上法院誰吃大虧
自然是在事故中負所有 責任或是關鍵責任的一方吃大虧。法律法規是拿來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利不會受到侵害的,交通出行事故的導致,一般由一方的過錯或是彼此一同致使的,那麼即便 是上到法院,依據事故的具體情況,及其責任的區分來裁定的,承擔全部責任或是關鍵責任的一方肯定是占有低處的,由于我方的確存有過失,對別人產生了沒必要的損害。
交通出行事故被告必敗訴
這一表述是斷章取義的,沒有所有的根據說明被告必敗訴。法律法規是公正的,是維護保養受害人的權益的,人民法院對案例的裁定也是公平合理的,并不會發生被告就一定會敗訴的狀況。
一般人民法院對交通出行事故的裁定,全是以交警隊所出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做為根據的,依據其所區劃的責任占比來開展審理。若你為被告,而事故責任認定書上說明,你無責任或負主次責任時,那麼這起交通出行事故提起訴訟你能敗訴的幾率極低的,并不是說被告必敗訴。
事故責任書是在事故產生后交警隊對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開展勘察后,作出的責任區劃,由交警隊所出示的書面材料證實,為公文書證。具備一定的公信力,沒有行政部門可訴特性。 交通事故傷者拖了3年不處理 交通事故上法庭誰吃虧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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