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交通事故索賠主體怎么確定,以及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交通事故賠償主體如何確定?
- 2、交通事故賠償的責任主體是誰
- 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怎么認定
- 4、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主體的確定方式是什么?
- 5、交通事故怎么賠償責任主體如何確定
- 6、怎樣確定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責任主體
交通事故賠償主體如何確定?
發生交通事故 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 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 所有權轉移 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是以買賣等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 承擔連帶責任 。駕駛人發生 交通事故后逃逸 ,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或者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 道路交通事故 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后,其管理機構有權向 交通事故責任人 追償。
[img]交通事故賠償的責任主體是誰
交通事故賠償責任主體是指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者,通常為被告。準確確定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是正確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基礎。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一條交通警察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按照下列程序實施:(一)告知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二)聽取各方當事人的請求及理由;(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四)計算損害賠償的數額,確定各方當事人承擔的比例,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執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五)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及期限。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怎么認定
認定道路 交通事故 損害賠償責任主體,應以機動車運行支配為基本原則或者主要原則。考慮到特殊情況下運行支配與運行利益是分離的,如運行支配者為他人利益無償為他人搬家、接新娘、運送貨物等,如果在此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他人人身及財產損害,由運行支配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顯失公平,此種情況下,由運行支配者承擔賠償責任,運行利益歸屬者或者運行利益期待者承擔部分賠償責任或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則是公平合理的。由此得出的結論是,認定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主體,以機動車運行支配為基本原則或主要原則,在運行支配與運行利益相分離的情況下,以運行利益的歸屬為補充原則。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主體的確定方式是什么?
一、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責任主體的確定方式是什么? 1、購買的車輛未登記過戶而發生 交通事故 ,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為肇事時車輛的所有人(肇事車輛的購買人,即實際車主)。 2、掛靠經營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為實際支配車輛運行或取得運行利益的道路運輸經營者,包括掛靠人(實際車主)和具有監督管理義務的被掛靠單位(登記車主)。 3、承包租賃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賠償的責任主體為肇事直接侵權人(承包人、租用人)和肇事時車輛的所有人(發包人、出租人)。 4、借用他人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按出借人有無過錯分別不同情況確定責任主體。如果出借人(肇事車輛所有人)無過錯,車輛由借用人支配運行,出借人對借用人的行為不能實施任何控制,也沒有獲取任何收益,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 包括哪些? 1、受害人遭受 人身損害 的賠償項目包括: 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或者 傷殘等級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 喪葬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 精神損害 的慰撫金。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發生后,交警會對現場調查確定事故責任。而肇事車輛的情況不一,如果是車輛所有人的,則損害責任主體是車主。如果駕駛汽車的租賃來的,則租賃公司是事故責任主體。確定好賠償主體后,交警會劃定事故責任,受害人可以拿事故責任認定書為依據索賠。
交通事故怎么賠償責任主體如何確定
交通事故中,責任認定的主體只包括駕駛員、乘客、行人此類直接參與人,而在 交通事故賠償 責任中,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的主體即包括直接參與人,間接參與人。間接參與人有機動車方、保險公司、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因此,當 交通事故當事人 提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是,要注意把握 賠償責任主體 ,因為當事人不追加相關責任主體作為賠償義務主體的,法院將視為放棄相關賠償責任注意的賠償義務。本文將著重講述機動車方、保險公司和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這三類賠償責任主體。機動車方交通事故賠償責任主體中機動車方,包括車輛所有者、實際使用者、控制者。因為,機動車作為動車,其使用者與所有者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形的。 交通事故起訴 (1)當被盜搶的 機動車肇事 時,由盜搶人 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所有人無須承擔責任。(2)雇員執行公務期間 發生交通事故 的,由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員故意或有重大過失的,與雇主意洽 承擔連帶責任 ;(3)擅自駕駛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實際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4)出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由借用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出借時,出借的車輛有瑕疵不告知,或明知借用人不具有駕駛資格仍出借的,出借人與借用人承擔 連帶賠償責任 。保險公司國實行機動車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即有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呢保險,即俗稱的“交強險”。因此,發生交通事故,屬于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但此以機動車按規定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為前提
怎樣確定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責任主體
一、怎樣確定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主體 (一)對事故后果負直接責任的駕駛員,駕駛員本身就是車主,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二)駕駛員并非車主,而是在辦私事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暫時無力賠償的,應由機動車的所有人負責暫時替他支付賠償費。 (三)如果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應賠償對方10%的損失。 (四)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 交通事故責任 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駕駛員在執行機動車所有人交付的交通運輸任務時,因違章行駛引發事故,那么駕駛員一般只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不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應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機動車所有人賠償,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駕駛員違章駕駛而造成的,由于違章行為的違法性以及駕駛員的主觀過錯,所以規定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全部費用。 (五)機動車轉賣后未過戶,機動車所有權的轉移必須經過汽車交易市場并由所有人或車輛所屬單位及時向當地車輛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否則,視為無效,如果機動車已經轉賣但是尚未辦理過戶時發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責任者和車輛所有人或所屬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二、到底誰來承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 (一)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負責墊付。 (二)肇事車輛是單位的,駕駛員若執行職務,即在工作或生產過程中履行駕駛職責的其行為受所在單位或機動車所有人委派或認可的,該單位承擔事故賠償責任。 (三)肇事車輛是個體工商業戶、個人合伙或私營企業主的,雇傭汽車駕駛員從事運輸,車主(雇主)應承擔事故賠償責任。 (四)肇事車輛在被承包、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車主和承包、承租人應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因為,承包、租賃經營是經營方式的改變,車輛權屬沒有改變,車主也是車輛運行的受益人。如果承包、承租人未經車主同意擅自轉包、轉租或借與第三者發生交通事故的,承包、承租人與第三人、車主應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五)委托他人購車、代購人購車后駕車肇事的,委托人應承擔賠償責任。委托他人維修、保管期間或在停車場停車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維修人、保管人、停車場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肇事車輛駕駛員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對擅自進行與執行職務無關的活動而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承擔賠償責任,車主 承擔連帶責任 。 (七)肇事車輛有掛靠單位的,被掛靠單位常常收取管理費或分享盈利的,視為共同車主,由車主承擔賠償責任,被掛靠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八)肇事車輛駕駛員非執行職務且未經車主同意,車主與駕駛員應承擔賠償責任。車輛合法占有人經車主同意,又將車輛交與第三人發生交通事故的,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為共同被告,車主承擔連帶責任。 (九)肇事車輛駕駛員非執行職務且未經車主同意,擅自用車,駕駛員應承擔賠償責任,車主負責墊付。 (十)被盜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原車主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賠償主體。被盜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賠問題1999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7月3日起施行的中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使用 盜竊 的機動車輛肇事,造成被害人物損失的肇事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被盜機動車輛所有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據此,原車主不是交通事故的賠償主體。 (十一)機動車駕駛員與駕駛的機動車不屬于同一單位,駕駛員與使用機動車的受益單位為被告,由受益單位首先墊付。 (十二)無償借用車輛發生事故時,由駕駛員與受益人為共同被告,負責賠償責任。 大部分人都是駕駛的自己的車輛,那么此時要是不幸發生了交通事故的話,其實就應該由車主來實際承擔賠償責任,但前提還是要看經過責任認定之后,車主對事故承擔多大的責任,因為有些情況下機動車一方是無責任,那一般來說就是不會要求進行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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