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企業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案例相信很多的網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順豐開除員工補償標準也是一樣,不過沒有關系,接下來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企業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案例和順豐開除員工補償標準的一些知識點,大家可以關注收藏,免得下次來找不到哦,下面我們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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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十年以上員工補償標準2021
在勞動法律關系上,辭退賠償可以分為依法辭退和違法辭退兩類,依法辭退符合法律規定,比如勞動合同期滿后,公司決定不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違法辭退違反了法律規定,比如公司辭退孕期、哺乳期的女性員工。如果是合法辭退,公司只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即可,如果是非法辭退,公司應當比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雙倍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在這里,月工資標準是勞動關系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但是,月工資標準最高不得超過當地平資工作標準的三倍。
順豐開除員工補償標準
據勞動法規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員工
2021民法典單位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2021民法典沒有規定單位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具體規定在勞動合同法中。其規定是: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單位辭退員工后一般會有什么補償
對于這個問題,需要明確一個前提條件,就是公司辭退員工的理由是什么?這會涉及到公司辭退員工是否合法的問題。
因為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勞動者有法定的過錯,公司是有權將勞動者進行辭退的,并且辭退之后,公司是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及相關的賠償的。所以不能簡單地說,公司辭退員工,就一定要向勞動者進行賠償。
第二個就是,如果公司辭退員工是沒有法定理由的,那么公司有可能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這時公司是需要向勞動者進行賠償的。
賠償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個是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就是說,不要求公司給予經濟賠償,而是要求繼續回原單位進行工作,這是一個請求。另外一個就是,如果勞動者認為已經跟公司鬧僵了,即使再回去工作也沒有什么意義,那么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單倍的經濟補償金是工作一年給一個月的工資,工作不到半年的給半個月工資,工作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也給一個月工資。所以對于公司辭退員工的這個問題必須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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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30年,補償金如何計算
30年的工齡,被單位辭退,如果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就是三十個月的工資。如果是屬于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就是六十個月的工資。但是是否需要單位支付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是需要根據辭退的不同原因來決定的。
企業辭退員工,30年員工辭退補償標準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相應的補償也不同。無故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性補償。合同到期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單位經濟性裁員,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在試用期被單位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的。員工達到退休年齡者,是沒有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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