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飲酒駕駛已成為嚴重的交通安全問題。為了保障公共安全,我國不斷加大對飲酒駕駛的打擊力度,2018年10月出臺了新的飲酒駕駛處罰規定。下面將從四個方面介紹這一規定。
一、飲酒駕駛的判定標準
新規定規定,飲酒駕駛的判定標準為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每100毫升20毫克或呼氣中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每升80毫克。同時,對于初次飲酒駕駛者,一次飲酒駕駛被查處后將被吊銷駕駛證。
二、處罰力度加大
新規定規定,飲酒駕駛被查處后,將被依法吊銷駕駛證,并處以罰款、拘留等處罰。對于醉駕、酒后駕車致人死亡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三、車主責任加重
新規定規定,車主應該對其車輛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如果車輛被他人飲酒駕駛,車主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于車主未盡到監管義務的,將被處以罰款等處罰。
四、社會監督加強
新規定規定,公安部門將加大對飲酒駕駛的檢查力度,同時也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到飲酒駕駛的打擊中來,對于飲酒駕駛行為進行舉報,將得到相應的獎勵。
總之,新的飲酒駕駛處罰規定,為打擊飲酒駕駛行為提供了更加明確的法律依據,同時也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們,要珍惜生命、遵守交通規則,不酒駕、不醉駕,為交通安全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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