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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局可以把犯罪嫌疑人直接提走嗎
國安局在需要的時候是可以把嫌疑人帶走的國家安全局負責抓捕危害國家安全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安全機關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與公安機關相同的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的職權。
他們和公安局一樣,抓人、審訊,直接和犯罪嫌疑人打交道。至于危險性,得看地方。有重要軍事基地等地方的國安局甚至比公安局還有危險性,因為他們所面對的犯罪分子有著強大的手段和他國的支持。如果想了解其他方面,可以追問。
法律分析:提請逮捕的批準程序: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經縣級以上國家安全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提請批準逮捕書一式三份,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檢察機關在接到報捕材料后,由審查逮捕部門指定辦案人員進行審查。
具有刑事立案權的單位有哪些?
刑事立案監督權是由人民檢察院行使。法律規定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進行監督,其中就包括對立案的監督。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在立案過程中沒有依照法定程序立案,或者沒有正確立案,不立案理由不成立,有權通知公安機關立案。
法律分析:檢察院具有立案管轄權,但人民檢察院立案管轄有一定范圍的。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立案管轄的案件一般是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貪污、 *** 等職務犯罪的案件。
立案管轄,又稱職能管轄或部門管轄,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職權范圍,也就是各專門機關之間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圍上的權限劃分。 公安機關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訴訟法第18條第1款規定:“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區分立案管轄權。立案管轄權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受理刑事案件的職權范圍,也就是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立案權限范圍的劃分。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貪污案;(2)挪用公款案;(3) *** 案:(4)單位 *** 案;(5)行賄案;(6)對單位行賄案:(7)介紹 *** 案:(8)單位行賄案:(9)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10)隱瞞境外存款案;(11)私分國有資產案;(12)私分罰沒財物案。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
第一百零九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刑事追訴期的起算和截止
1、追訴期限的起算,通常從犯罪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但如果犯罪行為具有連續性或持續狀態,則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如果在追訴期限內再次犯罪,前罪的追訴期限將從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計算。在確定“法定最高刑”時,應依據刑法相關條款和量刑幅度,以法定最高刑來計算追訴期限。
2、一般情況下追訴期限的起算時間是從犯罪之日起計算,即從犯罪行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處于連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3、【法律分析】追訴時效期限的起算方式為:一般情形下,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追訴期是指刑法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
4、追訴時效的起算點從哪里開始計算追訴時效的起算點從哪里開始計算,應根據具體情況分析:(1)刑事責任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2)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3)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
5、追訴期限并非以立案為起點計算。所謂追訴時效,即依照法律規定對罪犯追究刑事責任的最長期間。通常而言,追訴期限自犯罪行為實施之日起算;若犯罪行為具有持續或續發狀況,則應從犯罪行為終止之日起計。
6、追訴時效的計算日期按照《刑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之日一般是指犯罪成立之日,但是也有特殊情形。同時也要注意是犯罪成立之日而不是犯罪既遂之日。(2)追訴期限的截止日。追訴期限應該從犯罪之日起計算到審判之日為止。
國安可以執行取保候審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所述,作為公安機關分支機構的國家安全機關,有權實施取保候審措施。此項法律條款清晰明了地闡釋了決定采取取保候審這一強制手段的因素,涵蓋了可能被判處的刑期、對社會造成危害的可能性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個體狀況等多個方面。
依據我國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相關規定,可判定,取保候審的適用范圍涵蓋可能被判處管制處罰、拘役處罰或獨立適用附加刑的情況,以及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實施取保候審措施后不會引發社會安全風險的情況等等。
取保候審的監督機構乃為執掌機構,多為我國公安部門、國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四家單位。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國家安全機關指的是國安局。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交通肇事情節比較輕的符合辦理條件的是可以辦理的,但對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以及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審。 其實法律對于取保候審的規定是很寬泛的。
在此期間,是最佳的申請取保候審期間。批準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為二個月,可以延長一個月。“邊遠、集團、流竄、面廣”的四類案件,可以延長二個月。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長二個月。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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