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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可以起訴離婚嗎
法律分析:民政局不可以起訴離婚,但是可以辦理協議離婚。如果想起訴離婚的,那么原告需要向被告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予以立案后,在法定期限內通知審理的時間。一般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但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通常是不予以受理離婚起訴的。
民政局是不可以起訴離婚的,離婚有兩種途徑,一是到民政局協議離婚,由民政局發給離婚證;二是到法院訴訟離婚。到法院離婚,如果雙方協商調解離婚,法院會給當事人出具民事調解書;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可能會判決雙方離婚,會給雙方當事人送達民事判決書。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訴訟離婚要去法院,協議離婚去民政局。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且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一系列問題協商一致的可以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沒有就上述問題達成一致的,則需要辦理訴訟離婚。
在法院起訴離婚了還能去民政局離婚嗎
1、您好,您可以向法院撤訴之后再到民政局辦理離婚證。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2、法律主觀:起訴離婚 不需要到民政局,帶好相關的證件材料到法院起訴,法院判決 離婚 后, 離婚判決書 就是 離婚證 明。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3、如果已經起訴離婚,就等于選擇了依法判決。一般不能再去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去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的前提是雙方同意離婚,并且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協議,并且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
如何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訴民政局?法院是否會受理?
1、法律主觀:我國人民法院所不受理的行政訴訟事由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的具體規定包括: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行政行為。
2、提起行政訴訟的流程是:首先要確定正確的管轄法院;要有明確的被告,被告要正確;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給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
3、行政訴訟需要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并且提起行政訴訟必須符合下列法定條件: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且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關于民事訴訟告民政局和把民政局告上法院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