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輕傷是否能評上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評定辦法》,殘疾評定是通過醫學、康復、社會學等多方面的綜合評估來確定一個人是否屬于殘疾人范疇,并確定其殘疾等級。
在評定殘疾時,輕傷可以被評定為殘疾,但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 輕傷的后遺癥嚴重影響了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如導致行動不便、視力、聽力、語言、認知等功能障礙;
2. 輕傷的后遺癥需要長期治療和康復,無法完全恢復;
3. 輕傷的后遺癥對于從事某些特定職業存在限制。
如果符合以上條件,輕傷可以被評定為殘疾,具體的殘疾等級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例如某人在工作中被機器劃傷,導致手指失去靈活度,影響了手部操作能力,需要長期治療和康復,并且對于從事某些需要手部操作的職業存在限制,這種情況下,輕傷可以被評定為殘疾。
需要注意的是,殘疾評定是由殘疾人聯合會或殘疾人評定機構進行的,需要提供相關的醫學證明和康復記錄。如果您認為自己符合殘疾評定的條件,可以向當地殘疾人聯合會或殘疾人評定機構咨詢并申請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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