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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鑒定是依據什么進行鑒定的?
1、法律分析:人體損傷程度鑒定 人體殘疾等級、醫療終結時間和人體損害休息(誤工)期、護理期、營養期的鑒定。護理依賴和護理人數的鑒定。其他法醫賠償學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傷病關系鑒定。
2、法律分析:法醫鑒定是根據醫院的診斷證明來出具。根據人身傷情鑒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應當在受委托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鑒定意見。
3、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是指對各種致傷因素所致人身損害進行人體損傷程度的鑒定(如:重傷、輕傷、輕微傷)。人體殘疾等級、工傷殘疾等級鑒定。
4、法醫鑒定結果就屬于八大證據種類中的鑒定意見,但對于證據的鑒定意見也是有要求的,并不是所有的鑒定意見都屬于證據,有些鑒定意見只是作為一種意見使用。
做法醫鑒定需要什么手續
1、法律主觀:當事人申請法醫進行鑒定所需要攜帶的材料為:委托書、卷宗、病歷材料、門診病歷、影像學材料、照片、既往鑒定文書、起訴狀、判決書、答辯狀、開庭質證材料、當事人或控辯雙方提供的書面陳述材料等。
2、做法醫鑒定需要什么材料做法醫鑒定需要的材料如下:(1)委托鑒定書;(2)影像學材料;(3)病程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4)案件卷宗;(5)既往鑒定文書等。
3、被鑒定人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明文件須帶有被鑒定人的照片,復印件亦可,用以校對是否為被鑒定人本人,防止冒名頂替,如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社保卡等,如為未成年人,則提供戶籍材料復印件。
4、法醫鑒定 的流程如下: 被鑒定人受傷后應先到轄區派出所報案,辦案單位初步調查后出具《法醫鑒定委托書》。 被鑒定人持《法醫鑒定委托書》及有關病歷資料到法醫鑒定中心鑒定。 鑒定中心受理鑒定。
法醫鑒定的標準
1、法醫鑒定輕傷標準是所謂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于輕微傷害的損傷。
2、法律分析:法醫傷情鑒定標準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進行鑒定。
3、法律客觀:《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1 重傷 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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