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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轉賬可以做證據起訴嗎
可以的,微信轉賬記錄可以作為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這些證據可以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明借款事實的存在以及借款的金額、還款期限等細節。其次,如果您能提供銀行轉賬記錄、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收到了這筆錢并承諾歸還。即使只有微信轉賬記錄,仍然可以作為有效的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還錢。
可以。根據我國法律,微信轉賬記錄是可以作為起訴證據的,微信轉賬記錄屬于電子證據,但是需要查詢屬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如果聊天記錄中,不僅包括微信轉賬記錄,還包括雙方的聊天記錄,能夠從聊天記錄中明確借貸關系的存在,那毫無疑問,這時的微信轉賬記錄是讓債務人還款的強有力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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