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違法解聘的證據:
單位違法解聘的證據包括:一是勞動合同,合同中應當規定解聘的條件,如果單位沒有遵守合同,則可以拿來作為證據;二是用工單位及其上級單位的解聘文件,如果解聘文件中的內容違反勞動法律,則可以作為證據;三是被解聘者工作時間表,如果被解聘者的工作表明其工作表現良好,則可以用來反駁單位解聘的理由;四是被解聘者的工資單,如果被解聘者的工資單明顯低于勞動法規定的標準,則可以作為證據;五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如果仲裁委員會裁定單位解聘行為違法,則可以用作證據。
2、如何收集單位違法解聘的證據:
要收集單位違法解聘的證據,首先要清楚單位解聘的原因,以及解聘時單位是否違反了勞動法律,然后根據情況收集相關證據。一般情況下,被解聘者可以要求單位出具解聘文件,并要求單位提供有關勞動合同、工資單和工作時間表等證據。如果單位拒絕提供,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仲裁委員會可以要求單位提供相關證據,并可以進行調查。
3、如何使證據有效地被法院采納:
要使證據有效地被法院采納,首先要確保證據是真實可信的,可以通過多方面證實,比如可以出具證人證言,拿出相關的文件資料,甚可以讓當事人出庭作證。另外,要確保證據之間有緊密的聯系,不能缺少重要的證據,要把握好證據的質量和數量,以及證據之間的邏輯性。
單位違法解聘的證據是證明單位有違法行為的關鍵憑證,可以用于證明被解聘者的權利。要收集單位違法解聘的證據,可以要求單位提供有關的文件資料,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要使證據有效地被法院采納,可以加強證據的真實性,爭取證據之間有緊密的聯系,把握好質量和數量,以及證據之間的邏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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