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肅寧拆遷規劃:誰有權決定拆遷?的知識,其中也會對肅寧2021拆遷規劃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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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拆遷法條例內容有哪些你?
1、房屋拆遷新政策如下:市、縣級人民 ***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應當經 *** 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2、最新房屋拆遷法內容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條例。
3、第九條: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代管的房屋需要拆遷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并辦理證據保全。
鄉鎮 *** 有 *** 權嗎
1、對于未取得規劃許可的違法建筑,經縣級以上 *** 決定,可以 *** 。具體拆除部門,由縣級以上 *** 指定,可以是鄉鎮 *** 。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規劃區內對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鄉鎮人民 *** 有 *** 權。
3、因此,鄉鎮人民 *** 并沒有對長期違章建筑的 *** 權,如果鄉鎮人民 *** 對長期存在的違章建筑直接強制拆遷,就構成越權行為,面臨行政相對人要求行政賠償的風險。
公房拆遷,沒有承租人誰有權簽署動遷協議
公房拆遷政策是:公房拆遷協議由承租人簽:(1)房屋遇到拆遷時,有權利和拆遷人談判并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是被拆遷人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的首要條件。一般來說,房屋歸誰所有,誰就有權利對涉及自己財產權利的行為進行處置。
也就是說拆遷公有租賃房屋的,拆遷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該房屋內的其他居住人,雖然也享有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安置利益,但無權和拆遷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相關說明: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
戶主要簽,公房承租人也要簽,動遷本來就包含了這兩部分人的補償。戶口內其他非戶主的人不用簽字,簽了也無效。戶主如果和承租人意見不一致,那么要先申請仲裁,有了結果才能繼續拆遷。
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不需要同住人簽字。
征收拆遷過程中,被征遷人在各個階段有哪些權利
1、被拆遷人主要的實體權利 (1)所有權;房屋 土地使用權 ;地役權; 其中被拆遷人對房屋的所有權,是被拆遷人享有其他權利的基礎。被拆遷人基于對房屋的所有權才會完整的參與到征地拆遷的全程。
2、您的房屋被征收,你有權就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等事項獲得補償安置。同時被征收人有權選擇補償安置的方式,即選擇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
3、被征收人有權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的機構。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征收補償的方式,一般補償方式可以是貨幣補償也可以是房屋產權調換。
4、例如,被征收人可以繼續住在被征收的房屋內;被征收的房屋在被征收前已經出租的,那么該承租人可以繼續使用該房屋、被征收人可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當然,這種權利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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