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檢察院量刑一致2個月,以及檢察院量刑一致2個月怎么判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檢察院建議量刑2-3個月拘役,法院會怎么判?
- 2、醉駕檢察院量刑一個半月至兩個半月,本月29號開庭,我是簡易程序,大概會判多久?有只判一個月或者一
- 3、醉駕檢察院量刑2個月法院會怎么判醉駕檢察院量刑2個月法院會怎么判?
- 4、醉駕檢察院量刑2個月多久可以判決
檢察院建議量刑2-3個月拘役,法院會怎么判?
法院一般會按照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判決,因為如果不按照其量刑建議判決,檢察院會抗訴,采納謝謝
醉駕檢察院量刑一個半月至兩個半月,本月29號開庭,我是簡易程序,大概會判多久?有只判一個月或者一
醉駕檢察院量刑一個半月至兩個半月,本月29號開庭,簡易程序大概會判一個月。醉駕的處罰如下:
1、醉駕的最高刑期是拘役6個月;
2、被告人認罪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適用此程序的,應當從輕處罰;
3、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是一個半月至二個半月,法院一般是尊重的。
法律規定,拘役的最低刑期是一個月,本案的關鍵,不在于刑期的長短,而在于能否適用緩刑。當然,即使判處實刑的,拘役,也不是到監獄服刑的,而是在拘役所或行政拘留所,那里的條件就好多了。如果能緩刑,那是最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 *** 或者 *** 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檢察院量刑2個月法院會怎么判醉駕檢察院量刑2個月法院會怎么判?
醉駕就涉嫌危險駕駛罪,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是三個月,沒有特殊情況,法院應當按照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判刑,免于刑罰的可能性極小。是否使用緩刑由法官根據具體案情決定,比如酒精含量多少、是否發生交通事故、是否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
[img]醉駕檢察院量刑2個月多久可以判決
法律分析:檢察院提起公訴后法院審理醉駕案件的時間通常是兩個月,最遲不會超過三個月的。醉駕案件情節相對簡單,而且對駕駛員的量刑最重就是6個月的拘役,所以人民法院審理醉駕案件的時間通常就是2~3個月左右,不過一審結束后,嫌疑人也有上訴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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