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發生醫患糾紛去哪里行政調解
1、患者與小診所之間發生醫療糾紛的,可以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賠償問題,也可以經人民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解決糾紛問題,還可以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調解糾紛。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
2、法律分析:當事人與診所發生醫療糾紛后,可以先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或對方不愿協商的,當事人可以通過請求有關組織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等途徑解決。
3、這種處理方式對于醫患雙方來說都是最佳的選擇,因為這樣處理有利于改善雙方之間的關系,并且醫院和醫生的名譽也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0可以通過行政來解決問題。
4、在反映情況時,提供詳細的信息和您的訴求,以便醫院方面能夠協調處理。向衛生監督部門投訴。如果與醫院的溝通無效,可以向當地的衛生監督部門或衛生行政部門投訴。這通常涉及撥打12320衛生熱線或聯系相應的衛生監督部門。行政調解。在某些情況下,可以通過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行政調解來解決醫患糾紛。
5、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即和解,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此可見,在我國,發生醫療糾紛有三種解決方式,即和解、調解和訴訟。
6、向 *** 有關部門反映醫療糾紛和調解工作的情況。申請醫療事故調解需要哪些材料 當事人可到直接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調解。醫患雙方申請調解的,應當填寫《調解申請書》,申請書也可由衛生行政部門代寫后,由當事人確認。患者已死亡的,可由其近親屬或繼承人代表提出申請。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