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對于自建房拆遷補償款發放標準和買了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后遇拆遷,拆遷補償款如何分配?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編來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目錄
農村房子拆遷后,面積補償怎么樣?
一、遷建安置
所謂遷建安置是指劃給給農民宅基地另建房屋,同時對房子按照重置成新價格進行補償。對于生活慣了農村的人來說,離開自家的小院子去住那高樓,簡直比要了命還難受。本來在小院子里養養雞鴨,喂喂豬狗,沒事去鄰居那兒串個門,生活無比愜意;住進高樓了,原來的社交環境被打破,是這也不方便,那也不痛快,還不如不拆遷呢。針對這種情況,如果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被拆遷人可以選擇遷建安置的房屋進行補償,還是生活在小院子里,還是熟悉的配方。
二、貨幣補償
如果選擇這種方式,補償標準不得低于宅基地的地價加上房屋的重置成本價。宅基地的價格,可以參考 *** 制定的區片綜合地價,可以去當地縣級以上國土資源部門或者 *** 的網站上進行查詢。這里小編要提示大家,區片綜合地價每兩三年調整一次,各位查詢的時候,要注意查詢最新的區片綜合地價,以免出現補償偏低的情況。
三、產權調換
產權調換就是我們所說的以房換房,選擇這種方式進行補償的,被拆遷的房屋的面積和安置房的面積之比不能低于一比一。換句話說,可以1:2,1:1.8就是不能低于1:1。若低于則是不合理的。
這里要注意到特殊情況,就是我們常說的城中村或者已經劃入城市規劃區的農村,對于這類房屋,按照成本價進行補償顯然不合理,可要求參照周邊類似房屋的市場價格進行補償。
房子建在農田上拆除如何補償?
耕地上建房一般是有補償的,因為土地上的房產屬于個人所有,但如果屬于違章建筑,那么是不可以賠償的。根據我國《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二款明確規定,違章建筑是不予補償的。如果當地村的房子都是無證的,那么一般按照無證有證同一標準進行補償,關于補償標準,由各地 *** 頒文進行規定,且進行公告公示。
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 *** 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 *** 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 *** 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第二十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 *** 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 *** 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條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耕地建房的拆除情況,應當嚴格按照上述法律規定來進行辦理,特別是涉及拆除的具體情況,需要根據實際的財產損失等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辦理,具體情況下可以依據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農村規劃或拆遷房屋時會如何補償?
你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因為劃入城市規劃區內的房屋,可主張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您的問題需要從兩個進行解答。
一、純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土地管理法》對農村房屋拆遷補償作出了新規定,農村房屋不再以地上附著物給予補償,而是作為農村住宅予以補償,更好的保障農民的居住權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如果你家房屋2020年面臨拆遷,農村拆遷房屋補償分為三種方式,補償標準為:
1.選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的,應當補償房屋重建價值(房屋重建價值為重新建房所需的貨幣總額,含材料費、人工費等),如果重新安排的宅基地面積減少,應當補償差價。
2.提供安置房的,最低標準合法房屋的實際面積和安置房面積1:1的比例進行置換。
3.給予貨幣補償的,應當補償宅基地地價+房屋重建價值。如果房屋所在地已經劃入城市規劃內,可以主張參照周邊類似房地產市場價補償。
二、劃入城市規劃區內的農村房屋補償標準
劃入城市規劃區內的農村房屋征收拆遷時,可以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11)20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地已納入城市規劃區,土地權利人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但應當扣除已經取得的土地補償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 *** 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 *** 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需注意:被征收房屋的類似房地產是指與被征收房屋的區位、用途、權利性質、檔次、新舊程度、規模、建筑結構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產。
買了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后遇拆遷,拆遷補償款如何分配?
一般情況下,房屋買受人的身份直接決定了買賣的效力。對于發生在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房屋買賣,只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農村宅基地的用地條件或者經過有關組織或部門批準的,一般應當認定房屋轉讓行為是合法有效的,雙方當事人應依約履行。但如果宅基地房屋買賣雙方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一般認定買賣合同無效。具體有以下三種情況:一、買賣有效,拆遷款歸轉讓后的房屋所有權人。對于發生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假如查明無欺詐、顯失公平等情形存在,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拆遷補償歸轉讓后的房屋所有權人所有。二、買賣合同無效,拆遷款歸原房屋所有權人。對于將房屋出售給本鄉(鎮)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假如合同尚未實際履行或者購房人尚未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該合同應作無效處理,雙方當事人應各自返還房屋及購房款,如遇拆遷,補償款歸原房屋所有權人所有。假如認定合同無效,在決定退房退款時,要全面考量到合同無效對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影響以及各方的過錯責任大小,特別是出賣人因土地升值或拆遷、補償所獲利益,以及買受人因房屋現值和原買賣價格的差異造成的損失;其次,對于買受人已經翻建、擴建房屋的情況,應對其添附價值進行全面、公平、合理的補償。三、效力待定,補償款協商分配。對于將房屋出售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假如合同已實際履行完畢,且購房人已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并且居住多年,應本著尊重現狀、維持穩定的原則,立足調解,承認購房人對房屋的現狀以及繼續占有、居住和使用該房屋的權利。如遇拆遷,買賣雙方可以自行協商分配補償款;如遇糾紛也可由法院進行裁判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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