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害案件調解是一種常見的解決糾紛的方式,可以有效地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并且能夠讓當事人更快地得到賠償。但是,在一些情況下,當事人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想要撤銷調解協議,本文將介紹輕傷害案件調解后撤案的相關流程和注意事項。
一、調解撤銷的流程
當事人可以在調解協議簽訂后的10日內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撤銷調解協議,也可以在法院審理前向法院申請撤銷調解協議。具體流程如下
1. 提交申請書當事人需要書面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法院提交調解撤銷申請書,申請書中應當詳細說明撤銷的理由和事實依據,并且需要提供相關證據。
2. 受理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或法院收到申請書后,會對申請進行審查,如果符合法定條件,會受理調解撤銷申請,并通知對方當事人。
3. 開庭審理申請受理后,人民調解委員會或法院會安排開庭審理,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和證據,并進行調解。
4. 判決作出經過開庭審理后,人民調解委員會或法院會根據事實和法律規定,作出相應的調解撤銷判決。
二、調解撤銷的注意事項
1. 撤銷理由要充分當事人申請調解撤銷時,需要提供充分的事實依據和證據,否則申請可能會被駁回。
2. 申請時效要注意調解協議簽訂后的10日內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撤銷調解協議,或在法院審理前向法院申請撤銷調解協議,超過時限將無法撤銷。
3. 調解撤銷的結果可能不如預期當事人撤銷調解協議后,可能需要重新起訴,需要承擔一定的訴訟費用和時間成本。
4. 考慮當事人的實際情況在申請調解撤銷前,當事人需要充分考慮自己的實際情況,權衡利弊,避免因為一時沖動而做出錯誤的決定。
總之,輕傷害案件調解后撤案需要當事人慎重考慮,如果符合法定條件,可以通過書面申請撤銷調解協議,但需要注意申請時效和理由充分性,同時也需要考慮撤銷調解協議可能帶來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