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拆遷安置房出讓金規定是什么?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拆遷安置房土地出讓金按照什么標準收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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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土地出讓金交多少
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在1990年5月19日前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標定地價的30%收取土地出讓金;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在1990年5月19日后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標定地價的70%收取土地出讓金。
一般是40%--60%的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土地出讓金。
%交納。拆遷安置房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由 *** 統一實施的拆遷安置房,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計算,超過20萬元到50萬元的部分,按5%交納,超過50萬元到10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其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土地出讓金=5670元/平方米×15平方米×10%=8505元。
安置房土地出讓金按照什么標準收
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10%收取。
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
個人住房土地使用權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當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
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10%收取土地出讓金。標定地價按宗地所在級別的基準地價確定,除年期修正外,不再進行期日、容積率、影響因素等修正。
該宗地位于深圳市中心市區住宅用地級別圖一級區,基準地價5670元/平方米。其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土地出讓金=5670元/平方米×15平方米×10%=8505元。
安置房土地出讓金如何計算的
安置房土地出讓金如何計算的(一)、個人住房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 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土地出讓金。
其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土地出讓金=5670元/平方米×15平方米×10%=8505元。
拆遷安置房土地出讓金算法有: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其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如在1990年5月19日之前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則其土地出讓金=567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30%=170100元。
法律分析:安置房屋土地轉讓金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計算。
法律主觀:安置房土地出讓金的計算首先要分類,經濟適用房分兩種,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資建房或者是回遷房,也就是常說的二類經濟適用房,交易的時候買方出3%的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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