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門在執行行政處罰時,需要向被處罰人送達決定書。政處罰決定書的送達方式可分為以下幾種
1. 當面送達
當面送達是指工作人員親自將政處罰決定書送到被處罰人的手中。這種方式可以確保被處罰人收到決定書,并且可以及時解答被處罰人的疑問。
2. 郵寄送達
郵寄送達是指將政處罰決定書通過郵寄方式送達給被處罰人。在使用此方式時, *** 部門需要確保郵寄地址是正確的,以免決定書無法送達。此外, *** 部門還需要保留郵寄的證據,以便在后續的訴訟中證明決定書已經送達。
3. 電子郵件送達
電子郵件送達是指將政處罰決定書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送達給被處罰人。此方式需要被處罰人提供正確的電子郵件地址, *** 部門也需要確保發送的郵件已經成功送達。如果被處罰人沒有收到郵件, *** 部門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進行送達。
4. 公告送達
公告送達是指在 *** 部門的網站或者其他公共場所公布政處罰決定書的內容。這種方式適用于被處罰人無法聯系到,或者無法確定被處罰人身份的情況。 *** 部門需要在公告中詳細說明決定書的內容,并且說明公告的時間和地點。
總之,政處罰決定書的送達方式需要根據被處罰人的具體情況進行選擇。 *** 部門需要確保被處罰人能夠及時收到決定書,并且需要保留送達的證據,以便在后續的訴訟中證明決定書已經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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