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分享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的一些知識點,和生態公益林補償的問題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話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決您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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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公益林補償標準
我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從2004年開始實施。2004年至2009年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為每年每畝5元。從2010年起,中央財政依據國家級公益林權屬實行不同的補償標準:對國有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為每年每畝5元;對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從原來的每年每畝5元提高到每年每畝10元。2013年開始,中央財政進一步將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提高到每年每畝15元。
各地又對公益林補償略有不同,比如2018年江西九江的補償標準是:省級公益林每畝補助21.5元,管理費每畝0.5元;而婺源對樹木歸集體實用權也歸集體的,每畝補助17.85元;樹木歸集體使用權歸個人的,每畝補助12.5元給個人,5.35元給集體,也就是每畝17.85元。
所以生態公益林的補助要根據你所在地的標準,要質詢當地林業部門。
生態林每畝補貼多少
根據《中央財政林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國有的國家級公益林平均補償標準為每年每畝5元,其中管護補助支出4.75元,公共管護支出0.25元;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為每年每畝15元,其中管護補助支出14.75元,公共管護支出0.25元。
江西生態公益林補償金
從今年開始,江西省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提高到每畝每年20.5元。
江西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居全國前列,這為江西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鞏固生態優勢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和資金保障。
生態公益林補償
中央財政依據國家級公益林權屬實行不同的補償標準:對國有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為每年每畝5元;對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從原來的每年每畝5元提高到每年每畝10元。2013年,中央財政進一步將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提高到每年每畝15元。今後,隨著國家財力的增長和相關制度的完善,中央財政將進一步加大對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的投入力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公益林補償金使用規定
使用規定如下:
(1)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為每年每畝15元,其中0.25元用于公共管護支出。
(2)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地方公益林補償標準為每年每畝8元,按省、市(州)、縣(市、區)4:3:3比例分級安排資金,全額兌現給林權所有者或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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