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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非法開采石頭立案標準
- 2、非法采石立案標準
- 3、非法采礦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非法開采石頭立案標準
法律主觀:行為人開采的石頭為礦產品,開采的礦產品價值或者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在十萬元至三十萬元以上的;二年內曾因非法采礦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實施非法采礦行為的;造成生態環境嚴重損害的,應予立案追訴。
非法采挖砂石立案標準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4102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5萬元至10萬元、30萬元至50萬元的幅度內,確定執行本解釋第三條、第五條的起點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農村私自開采石頭的定罪標準:如果行為人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開采石頭的,即可定非法采礦罪。
非法采石立案標準
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后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五萬至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耕地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被毀壞耕地數量達到以上規定的,屬于本條規定的造成耕地大量毀壞。
非法占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農田5畝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10畝以上。
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
非法采礦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非法開采礦產資源,情節嚴重的將予以立案追訴,情節嚴重的標準為:開采的礦產價值或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在十萬元至三十萬元以上的。
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五萬至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法律分析:非法采礦罪立案標準是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五萬至十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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