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鐵們好,相信很多人對山東公司疫情補償標準都不是特別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來為大家分享下關于山東公司疫情補償標準以及請問疫情期間,公司決定裁員,要怎么補償員工?的問題知識,還望可以幫助大家,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目錄
因為疫情被公司辭退,公司需不需要給員工進行補貼?
需要給員工經濟補償。
1、經濟補償:公司確屬無故開除的,無個人原因,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半年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算,半年以下按半年算,支付半個月工資。
2、賠償金:公司無正當理由開除員工屬違法解除,應當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的二倍,包含經濟補償。
3、如果未簽合同,應當每月支付二倍工資,一般都是11個月,除去已支付的工資。
被違法解除,該如何 *** ?
如果公司沒有正當理由和相關證據證明員工不符合企業用人標準,建議員工按著這3步走,以保證最大化爭取合法權益:
1、整理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如勞動合同、工資表、工作證等);
2、攜帶證明材料去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舉報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特殊時期也可以電話舉報);
3、為爭取最大權益,順利度過疫情時期,可以優先申請原公司恢復勞動關系,待疫情結束或者公司想要解除勞動關系按照上述賠償方式賠償。
去4s店保養被隔離有補償嗎?
沒有補償!疫情不是有償服務是全民防疫的政策,首先4S店突發的疫情是屬于突發事件,所以只能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規定來執行,防控疫情也是公民義務,所以補償是不可能的。
疫情期間拿基本工資,被裁員后補償應怎么算?
根據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裁員需提前三十日向在職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有關部門或者職工的意見后,并向勞動部門報告,審核后可以裁員的。裁員后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般情況下按照在該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滿一年應該補償一個月工資,滿兩年補償兩個月工資,依次往上疊加,如果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最起碼得補償半個月的工資。每個地方和用人單位情況可能有所不同,這僅供參考,希望有所幫助!祝好運!
疫情期間因公殉職人員怎樣補償?
疫情面前,無數“逆行者”沖鋒在疫情防控阻擊戰一線,為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筑起了“防火墻”。不幸的是,多位同志在疫情防控期間因公殉職,永遠離開了自己熱愛的工作崗位。1月25日,東明縣公安局看守所所長張新忠同志在監管場所疫情防控一線值班期間突發心臟疾病,經搶救無效去世。1月30日上午,齊魯交通發展集團淄博分公司收費管理部部長于正洲,因突發疾病犧牲在疫情防控的一線崗位上。1月30日下午,菏澤市東明縣沙窩鎮正科級主任科員李皓同志倒在連續多日奮戰的疫情防控一線,搶救無效,不幸去世。
為充分發揮災害民生綜合保險的保障作用,積極服務山東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疫情發生后,山東省應急管理廳迅速會同有關部門和承保機構認真研究下發通知,明確各地可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啟動災害民生綜合保險 *** 應急救助補償金的特別約定條款,為疫情處置工作中從事治療、防控致殘或殉職的工作人員和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致殘、死亡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員,提供應急救助補償金保障。
淄博市和菏澤市應急局根據通知精神,主動聯系在疫情防控一線工作崗位上因公殉職的于正洲、張新忠、李皓同志生前單位及家屬,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各主承保機構也第一時間開通理賠綠色通道,簡化理賠流程,2月3日前已分別將每人25萬元的應急救助補償金送達家屬手中,以此向疫情防控一線的英雄們致敬。
請問疫情期間,公司決定裁員,要怎么補償員工?
1810
收藏分享轉發到頭條復制鏈接微信微信掃碼分享新浪微博QQ空間舉報晉科律師職場彈法
2020年02月27日·廣東晉科律師事務所律師
關注你所說的裁員分為三種形式,具體我來說一下:
第一種形式,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系,那么經濟補償給多少錢全憑你情我愿了,一元錢嫌少,十萬不嫌多,就像雙方談戀愛,你給我多少分手費,全憑愛有多深恨有多切。
第二種形式,公司解散或破產了,那么這個就是你和公司親密接觸了多少年,公司就要給你多少個月,當然,最終還是要看公司還有多少資產,財產少,你的補償要打折,如同裁員chu銷。
第三種形式,公司如同孩子任性,我就要裁了你。這種就是你和公司同居了幾年,公司就給你幾個月的兩倍違法解除賠償金。
以上三種形式,沒有所謂的提前一個月的代通知金。畢竟這三種形式,公司提出離婚不需要提前通知。
我是勞動法律師, *** 勞動仲裁員,平均一年審理一百多個勞動案件,希望能幫到你。另外,請求大家關注我,謝謝了!!!
OK,關于山東公司疫情補償標準和請問疫情期間,公司決定裁員,要怎么補償員工?的內容到此結束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