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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民事訴訟證據規定
- 2、民事訴訟法關于證據的要求
- 3、民事訴訟法證據規定
- 4、民事訴訟四個證明標準是什么?
- 5、民事起訴需要什么資料
民事訴訟證據規定
法律分析:具體可以參照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以及行政訴訟法的相關內容,法律規定了證據的種類以及認定的問題等相關問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六條 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進行預審,對收集、調取的證據材料予以核實。
民事訴訟證據有:當事人的陳述,如原被告向法庭所作出的陳述;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人證言;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書證、視聽資料;鑒定機關出具的鑒定意見等。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的法定證據規定: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證據規定有哪些:我國《民事訴訟法》對證據的規定比較多。主要有:第一,證據的種類。民事訴訟的證據種類有八種;第二,證明責任的分配。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承擔舉證責任;第三,證人的條件和義務的規定。除此之外,當然還有其他的規定。
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種類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當事人的陳述、財產、電子數據等。在中國民事訴訟中,法院判決案件的依據是事實和證據。
法律分析:我國的民事訴訟證據可被分為八種,分別是當事人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電子數據、鑒定結論、勘驗筆錄。
民事訴訟法關于證據的要求
1、法律分析:證據包括: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
2、民事訴訟證據有:當事人的陳述,如原被告向法庭所作出的陳述;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人證言;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書證、視聽資料;鑒定機關出具的鑒定意見等。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提供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第二條 人民法院應當向當事人說明舉證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當事人在合理期限內積極、全面、正確、誠實地完成舉證。
5、最高法院發布的《民事訴訟證據規則》規定了民事訴訟中證據的收集、提交、審查和利用等方面的問題,具體規定如下:證據的收集當事人有權以任何合法方式收集證據。證據應當具有真實性、合法性、足以認定爭議事實的明確性。證據采集、保管、轉遞等行為應當合法且符合規范管理要求。
6、證據證明標準較低,當事人自認的事實無需舉證,自認的事實與查明的事實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確認。
民事訴訟法證據規定
1、民事訴訟法證據規定是:民事訴訟證據當事人陳述當事人陳述是指當事人在訴訟中就與本案有關的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當當事人是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主體,由于與訴訟結果有著直接的利害關系,決定了當事人陳述具有真實與虛假并存的特點。
2、法律分析:具體可以參照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以及行政訴訟法的相關內容,法律規定了證據的種類以及認定的問題等相關問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六條 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進行預審,對收集、調取的證據材料予以核實。
3、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的法定證據規定: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民事訴訟四個證明標準是什么?
1、我國民事訴訟對案件事實的證明必須達到以下的四項標準:據以定案的證據已查證屬實;案件事實均有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證據之間、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得出的結論是惟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2、一般而言,我國民事訴訟對案件事實的證明必須達到以下的四項標準: 1 據以定案的證據已查證屬實; 2 案件事實均有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 3 證據之間、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4 得出的結論是惟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也就是要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裁判才是正確的。
3、民事訴訟的證據證明標準: 據以定案的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 案件事實必須有必要的證據來證明; 證據之間以及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的矛盾必須得到合理的排除; 得出的結論必須是唯一的,排除其他可能性。簡而言之,需要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才能確保裁判的準確性。
4、民事訴訟的證據證明標準:據以定案的證據已查證屬實;案件事實均有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證據之間、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得出的結論是惟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5、高度蓋然性是證明標準,是在證據優勢基礎上法官形成的內心確信。
6、民事訴訟證據證明標準又稱證明要求,是指法官在訴訟中認定案件事實所要達到的證明程度。證明標準確定以后,一旦證據的證明力已達到這一標準,待證事實就算已得到證明,法官就應當認定該事實,以該事實的存在作為裁判的依據。反之,法官就應當認為待證事實未被證明為真或者仍處于真偽不明狀態。
民事起訴需要什么資料
1、法律分析: 起訴狀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 原、被告的身份證明:(1)原告為個人的,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必要時提供原告的戶籍證明;被告為個人的,提供其戶籍證明或暫住證明;(2)原告為單位的,提供其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被告為單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記證明。
2、法律分析:民事起訴書。主要證據材料復印件。原告身份證復印件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3、法律分析:起訴狀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主要證據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復印件)。原、被告的身份證明。如委托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