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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人民代表大會和人大代表分別有什么權利?
1、⑶權利:①審議權和表決權:審議各項議案,表決各項決定。②提案權:人大代表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議案。③質詢權:人大代表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 *** 等機關的工作提出質問并要求答復。
2、(1)地位、產生: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由人民民主選舉產生(間接或者是直接選舉),代表人民直接行使管理國家的權力。 (2)義務和權利(職責):①義務:人大代表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項職權,參加行使國家權力。
3、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我國人民直接行使國家權力。( × ) 點撥: 我國人民通過民主選舉選出各級人大代表,由他們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統一行使國家權力。 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 人大代表的權利 = 公民的政治權利。
4、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憲法規定,全國人大代表享有提案權、質詢權、提出建議和批評等權利,同時需要模范的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與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聽取和反應民意,接受原選舉單位的監督。
5、【法律分析】:人大代表是代替我國全體公民來行使國家權力的,雖然人大代表是有國家權力機關的相關工作人員組成的,但是人大代表成員卻是由民主選舉的方式產生的。
人大代表的權利和義務
人大代表的義務有:模范地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等。
法律主觀:人大代表的權利有審議和表決的權利;提出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的權利等。義務有積極參加統一組織的視察、專題調研、執法檢查等履職活動;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廉潔自律,公道正派,勤勉盡責等。
權利: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參加審議各項議案、報告和其他議題,發表意見。依法聯名提出議案、質詢案、罷免案等。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等。
人大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1、法律主觀:人大代表的權利有審議和表決的權利;提出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的權利等。義務有積極參加統一組織的視察、專題調研、執法檢查等履職活動;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廉潔自律,公道正派,勤勉盡責等。
2、第一,全國人大代表的權利有:提出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的權利。提出人事罷免案的權利。提出質詢案和進行詢問的權利。在全國人大召開的各種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追究。
3、【參考答案】權利:人大代表依法享有審議權、表決權、提案權、質詢權。義務: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與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聽取和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并接受人民監督。
4、【法律分析】:審議權;提案權;表決權;詢問權和質詢權;選舉權;罷免權;建議權、批評權;人大代表在閉會期間活動的權利。
5、法律分析:代表享有下列權利: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參加審議各項議案、報告和其他議題,發表意見。依法聯名提出議案、質詢案、罷免案等。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和義務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根據憲法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具有全權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職權有:修改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
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立法權:關于法律的立、改、廢的決定。決定權:關于國家大政方針、規劃的通過。任免權:任免權是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對相關國家機關***員及其組成人員進行選舉、任命、罷免、撤職等權力。
法律主觀: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的職權包括審查同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選舉同級黨的委員會,選舉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同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討論本地區范圍內的重大問題并作出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有立法權,選舉權、決定權,任免權,監督權等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法律分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是:修改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分別提出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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