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謝邀請,今天來為大家分享一下深圳拆遷補償最高標準的問題,以及和深圳市利益統籌補償標準?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還不太明白的話,也沒有關系,因為接下來將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解決大家的問題,下面就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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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次性就業補助金賠償標準?
補償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13740元(11620元×27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
2、傷殘津貼:以受傷前職工本人工資的90%按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至傷殘職工死亡。
3、生活護理費:以廣東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按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至傷殘職工死亡。
深圳市利益統籌補償標準?
城市更新項目的小產權房子拆遷后一般來說不少于1:1置換房子,1、2層房屋建筑的賠償比例會高一些。此外,舊屋村的賠償標準比一般小產權房子要高許多。
利益統籌項目的拆遷賠償在逐步向城市更新的賠償標準貼近,一般來說都是賠償房子
深圳市人身損害十級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國家規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達到10級應該是算傷殘。傷殘標準一般是60~80萬。具體還要根據深圳的相關政策進行賠償協商。
深圳戶口退休金補償標準?
1、具有本市戶籍不滿8周年的,基礎養老金每月280元;
2、自其具有本市戶籍滿8周年的次月起,基礎養老金每月420元;
3、參保人繳費15年以上的,參保繳費每增加1年,每月加發3元基礎養老金。
養老金組成部分
1、1992年7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參保人,依照規定退休時,其月基本養老金的構成為:
(一)統籌養老金;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
(三)過渡性養老金。
2、1992年7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參保人,且在本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十年的,依照規定退休時,其月基本養老金構成為
(一)統籌養老金;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
(三)過渡性養老金;
(四)調節金。
3、1992年8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參保人,依照規定退休時,其月基本養老金的構成為:
(一)統籌養老金;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
四、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規定,深圳市養老金計算方法如下
(一)統籌養老金: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繳費每滿一年發給百分之一計算;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按退休時個人賬戶積累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計算;
(三)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乘以享受比例。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未超過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為: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乘以百分之一點二;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超過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為: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減去二十五后乘以百分之一,再加上百分之三十。
(四)調節金:每月三百元;
光明新區征收補償標準?
區 *** 征收房屋,區分不同情況按照本方案規定給予被征收人以及符合規定的合法使用人以下補償、補助及獎勵: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含已經取得的合法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價值)的補償;
(二)臨時建筑、構筑(附屬)物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
(三)室內自行裝修裝飾的補償;
(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五)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六)符合條件的按期簽約、搬遷的被征收人,給予征收獎勵。
房屋征收補償方式:
房屋征收補償方式原則上采取貨幣補償。
征收國有出讓土地上工業用房的,經產業主管部門評估屬鼓勵發展項目的,可以按“工業進園”的規定給予安排用地,房屋及構筑物、其他附著物等按照重置價評估給予貨幣補償。
房屋征收補償標準:
本項目的評估價值時點為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
(一)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二)臨時建筑、構筑(附屬)物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臨時建筑物、構筑(附屬)物及其他地上附著物(果樹、苗木除外),以不重復補償為原則,按照評估確定的重置價給予貨幣補償。房前屋后零星種植的果樹,根據實際清點數量,參照《深圳市征用土地實施辦法》(深府令121號)標準補償;房前屋后零星種植的苗木按市場價評估補償。
(三)室內自行裝修裝飾補償費。被征收房屋室內自行裝修裝飾費補償,由征收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按照評估確定的重置成新價給予補償。
(四)搬遷費、臨時安置費。
搬遷費
按被征收房屋本體的建筑面積計算,按照以下標準給予搬遷費:
被征收人不同意參照上述搬遷費標準的,可以委托具備法定資質的評估機構對須搬遷的生活用品、辦公用品、機器設備和庫存產品的搬遷費用進行評估。不能搬遷或者拆除后無法恢復使用的,按評估確定的重置成新價給予補償。
2.臨時安置費
臨時安置費以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為計算依據。實行貨幣補償的,給予3個月市場租金的臨時安置費。實行土地置換的非住宅房屋,支付臨時安置費的計算期限為,自搬遷之日至被征收人與 *** 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另外再加12個月臨時安置費。
(五)停產停業損失。
征收合法經營性房屋引起停產、停業的,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區位和使用性質,按照下列標準給予一次性停產、停業補償費:能依據完稅證明提供利潤標準的,給予6個月稅后利潤補償;不能提供利潤標準的,按上年度同行業月平均稅后利潤額計算或者按同類房屋市場租金,給予6個月的補償。
(六)擅改經營性用途適當補償。
征收產權性質為非經營性用途或者工業用途房屋,未經規劃國土部門批準擅自改為經營性用途,但已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除按照原用途予以補償外的適當補償標準:
1.能提供與征收決定發布日期間隔3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5—照的,補償:(現經營性用途房屋租賃市場租金—原用途房屋租賃市場租金)×擅改部分建筑面積×36月(即3年)。
2.能提供與征收決定發布日期間隔不到3年的工商營業執照的,補償:(現經營性用途房屋租賃市場租金—原用途房屋租賃市場租金)×擅改部分建筑面積×間隔月份(不足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獎勵。
被征收人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簽訂補償協議,按期騰空、交付房屋的,給予不同的獎勵,獎勵總金額不超過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確定的補償金額的5%,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1.第一時段:正式啟動簽約之日起60日(含60日)內簽約并在90日內完成騰空交房的,按補償金額的5%給予獎勵。
2.第二時段:正式啟動簽約第61日至75日內簽約并在120日內完成騰空交房的,按補償金額的2.5%給予獎勵。
3.逾期未完成簽約并騰空交房的,不予獎勵。
文章到此結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深圳拆遷補償最高標準和深圳市利益統籌補償標準?的問題解決了您的問題,那么我們由衷的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