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麗水市房屋拆遷補,以及麗水市拆遷費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浙江麗水市2015年拆遷按照幾號公告
應該按照麗水市03年6月28號發布的麗水市城市規劃區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規定如下
麗水市城市規劃區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的管理,保障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保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麗水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征用集體所有土地而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規定。農民在原集體所有土地上的房屋被拆遷后,安置建在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再次被拆遷適用本規定。
拆遷不屬于拆遷所在地農民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屬物,其補償、安置的方式、標準按照《麗水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條 征用集體所有土地實施房屋拆遷(以下簡稱房屋拆遷)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有利于舊城改造、撤村建居和保護生態環境、文物古跡。
第四條 麗水市國土資源局是本市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負責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監督管理工作。
財政、計劃、建設、規劃、公安、司法、工商、勞動、文化、環保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規劃部門在確定建設用地范圍時,對建設征地范圍內需要拆遷的住宅、生產經營房屋以及村集體公共設施,應當按照城市規劃同步確定安置用地范圍。
第五條 拆遷人必須按照本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和安置;被拆遷人必須服從征地建設的需要,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蓮都區 *** 以及拆遷安置所在鄉(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拆遷人做好被拆遷人的搬遷動員工作。
第六條 拆遷人是指取得征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
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的合法所有權人。
第二章 拆遷管理
第七條 征用集體所有土地需拆遷房屋的,在規劃確定征地范圍后,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將建設項目名稱、征地范圍以預公告的形式予以發布。預公告發布后,征地范圍內的房屋所有權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作為安置的依據:
(一)戶口遷入、分戶的;
(二)房屋買賣、交換、改(擴)建、析產、贈與、分戶、租賃、抵押、典當等的;
(三)領取營業執照、臨時營業執照的。
征地預公告應當抄告公安、房地產管理、工商等相關部門,有關部門應當協助配合。
第八條 拆遷人應當在征地公告發布5日內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出拆遷申請;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實施拆遷,并頒發征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人在批準之日起5日內,將建設項目名稱、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等予以公告。
實施房屋拆遷不得超越批準的拆遷范圍和規定的拆遷期限。
拆遷人自取得征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許可證之日起3個月內不實施房屋拆遷的,征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許可證自然失效,并由拆遷主管部門予以通告。
需變更拆遷范圍的,應當重新辦理領證手續;延期拆遷的,應當辦理延期手續;終止拆遷項目的,應當及時辦理注銷手續。
第九條 房屋拆遷可由拆遷人自行拆遷,也可由拆遷人委托具有房屋拆遷資質的單位實施。
第十條 拆遷人應當按照規定查明被拆遷人的戶籍、家庭常住戶口人數、被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狀況等事項。
被拆遷人必須如實申報被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的產權、戶籍等有關情況。
被拆遷人家庭的常住戶口人數以公安部門頒發的戶口簿為準。
第十一條 在房屋拆遷通告規定的拆遷期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按照本規定,就補償、安置等事項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協議應當明確補償形式、補償金額、安置方式、安置用房面積、安置地點、搬遷期限、過渡方式、過渡期限和違約責任等事項。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應當送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被拆遷人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時,必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當上述兩證記載的建筑占地面積不一致時,如選擇貨 *** 置、公寓安置的,以《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為準,如果選擇遷建安置的,以《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上記載為準。兩證不全或無證的,但其權源合法、產權明晰的,經有關部門確權后予以登記。
第十三條 被拆遷房屋需要貨幣補償的,以 *** 公布的貨幣補償基準價為依據,在實施房屋拆遷前根據被拆房屋的區位、用途、環境、結構、建筑面積、成新、層次、朝向等因素,由具有法定評估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房屋拆遷重置價格、附屬物價格、裝修價格、臨時安置補助費、搬家補助費、停業損失補助費等按照市 *** 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四條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第十五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行政決定。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30日內,依法作出行政決定。行政決定作出前,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充分聽取各方意見。
當事人對行政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決定規定的搬遷期限內不搬遷的,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第十七條 拆除有產權、使用權糾紛或其他產權不明的房屋,在拆遷通告規定的搬遷期限內不能解決糾紛或明晰產權、使用權的,由拆遷人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準后予以拆遷。拆遷前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拆遷人對需拆除房屋作勘察記錄,并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第十八條 拆遷用地范圍內的違法建筑、臨時建筑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一)拆遷用地范圍內的違法建筑、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必須在拆遷通告規定的拆遷期限內自行拆除,不予補償。
(二)拆除未明確規定使用年限,而建設、國土資源部門在審批中已注明實施城市規劃時須無償拆除的建筑物,必須在拆遷通告規定的拆遷期限內自行拆除,不予補償。
(三)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可根據使用年限給予適當補償,但不予安置。
(四)被拆遷人在房屋拆除前已依法取得宅基地建造新房,但未按照規定拆除舊房的,該舊房不予補償,并應當在拆遷通告規定的拆遷期限內自行拆除。
(五)被拆遷人在房屋拆遷通告發布后,進行裝修、改(擴)建的部分一律不予補償,不作為安置依據。
第十九條 公安、教育、供水、供電、稅務等部門和單位應當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拆遷證明,及時辦理和安排被拆遷人的戶口轉移、子女轉學轉托、購房減(免)稅以及用電、用水等事宜。
第三章 住宅用房拆遷補償與安置
第二十條 被拆遷人屬于拆遷所在地農民的,被拆除的住宅房屋,實行貨 *** 置、公寓安置或遷建安置。
貨 *** 置指由拆遷人按照被拆住宅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提供安置資金,由被拆遷人自行解決住宅房屋。
公寓安置是指以 *** 或拆遷人提供的多層成套住宅房屋,作為產權調換用房,安置被拆遷人。
遷建安置是指由拆遷人按照被拆住宅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用地手續,在規劃確定的地點建房進行安置。
第二十一條 貨 *** 置。實行貨 *** 置的,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一)被拆房屋貨幣補償金額由具有法定資格評估機構以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時 *** 公布的貨幣補償基準價為基本依據,根據被拆房屋的區位、用途、環境、結構、建筑面積、成新、層次、朝向等因素評估確定。
評估機構在確定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前,應當聽取被拆遷人的意見。
貨幣補償基準價的確定,參照《麗水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方法執行。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實行公示制。
麗水市泥瓦房子拆遷按照幾層樓算
三層樓。麗水市泥瓦房子拆遷就按三層的全部面積補償。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
麗水拆遷碧湖怎么賠償
區片I:
耕地、園地、除林地(含開發園地)外的其他農用地、建設用地132萬元/公頃;林地及未利用地75萬元/公頃(開發園地80萬元/公頃)。
區片Ⅱ:
耕地、園地、除林地(含開發園地)外的其他農用地、建設用地93萬元/公頃;林地及未利用地60萬元/公頃(開發園地65萬元/公頃)。
區片Ⅲ:
耕地、園地、除林地(含開發園地)外的其他農用地、建設用地69萬元/公頃;林地及未利用地42萬元/公頃(開發園地45萬元/公頃)。
一、 拆遷補償流程:
1、規劃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拆遷范圍后,通知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 *** 機關。
2、區、縣 *** 機關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控制居民常住戶口的遷入,停止辦理居民常住戶口分戶手續;房管部門和房屋經營單位停止辦理房屋的買賣、交換、析產、分割、贈予、分戶等手續;被拆遷單位停止建筑物、構作物的改建、擴建和裝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停止核發營業執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暫停辦理的期限為12個月,需要延長的,應向拆遷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可延長不超過6個月,如需超過6個月的,須經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
3、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 *** 。市、縣級人民 *** 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聽證,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 *** 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5、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就拆遷事項的權利義務,如補償形式、金額、應安置人口、應安置面積、安置地點、層次、搬遷過渡形式、期限、違約責任等作明確規定。
二、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
2、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3、結合型補償
顧名思義,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 *** 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 *** 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img]麗水市市區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工作,保障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補償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麗水市市區范圍內因征收集體所有土地對具有合法產權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實施補償(以下簡稱征地房屋補償),適用本辦法。
麗水市市區范圍內農村村民原已安置在國有土地上的住宅再次被征收的,以及農村村民在集體所有土地上無住宅,其擁有的國有土地上住宅被征收的(按照房改政策所購房屋除外),可以參照本辦法補償。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征地房屋補償是指因征收集體所有土地,由補償人對被補償人的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進行合理補償和安置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補償人是指市、區人民 *** 設立或者指定的實施征地房屋補償工作的機構;被補償人是指被征收土地涉及補償的房屋及其附屬物的合法所有權人。第四條 征地房屋補償應當遵循依法公開、合理補償、妥善安置的原則。第五條 麗水市人民 *** 負責市區范圍內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工作。蓮都區人民 *** ,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受麗水市人民 *** 指定具體負責本轄區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工作。
麗水市國土資源局是征地房屋補償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負責因征收集體所有土地而實施的房屋補償安置監督管理工作。
麗水市人民 *** 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導中心(以下簡稱指導中心)負責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的政策研究、計劃編制、任務下達、監督考核、指導協調等工作。
蓮都區人民 *** ,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受麗水市人民 *** 指定設立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補償人),具體組織實施本轄區的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工作。補償人可以委托征地房屋補償實施單位承擔征地房屋補償的具體工作。征地房屋補償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其實施征地房屋補償工作所需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麗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鄉規劃局)負責組織實施公寓安置小區的規劃、設計、建設以及遷建安置小區控制性詳規編制等工作。
發改、財政、公安、民政、衛生計生、城管執法、司法、市場監管、人力社保、文廣出版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征地房屋補償工作。第二章 補償管理第六條 征地房屋補償工作實行統一計劃管理。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發改、住建(規劃)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麗水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匯總、編制年度征地房屋補償安置計劃,報市 *** 批準后實施。第七條 征地房屋補償安置資金應當及時足額到位、全部用于征地房屋的補償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征地房屋補償安置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第八條 補償人和房屋補償實施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征地房屋補償的檔案管理制度,加強征地房屋補償檔案管理。第九條 城鄉規劃部門核定用地范圍后,主管部門應當將建設項目名稱、土地征收范圍、房屋補償安置地點,以征地預公告的形式發布。
征地預公告有效期為1年,確需延長的,延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
征地預公告應當抄告法院、公安、司法、住建(規劃)、市場監管、文廣出版、不動產登記等有關單位。第十條 征地預公告發布后,征地范圍內的房屋所有權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但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戶口的遷入、分戶,但因出生、婚嫁、軍人退伍、大中專學生畢業、刑滿釋放人員回原籍確需辦理遷入或分戶的除外;
(二)房屋轉讓、交換、新(擴、改)建、析產、贈與、租賃、抵押、典當、裝修等;
(三)領取營業執照、臨時營業執照;
(四)變更房屋用途;
(五)其他不符合補償安置條件的。第十一條 征地預公告發布后,補償人應當查明被補償人的戶籍、家庭常住人口、選擇安置意向、被補償房屋及其他住房情況,附屬物狀況等事項。被補償人應當如實申報戶籍、被補償房屋及其附屬物的產權等有關情況,并提供相關材料。公安、民政、住建(規劃)、市場監管、不動產登記、房改等部門應當配合補償人做好相關調查工作。
被補償房屋經依法登記的,以登記內容為準;尚未登記或土地登記與房產登記不一致的,補償人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屬于遺產尚未登記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認定。調查認定結果應當在征地范圍公布。
關于麗水市房屋拆遷補和麗水市拆遷費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