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單位給職工的補償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不過沒關系,因為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公司辭退員工怎么補償的知識點,相信應該可以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和問題,如果碰巧可以解決您的問題,還望關注下本站哦,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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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2021最新規定離職補償最高限額
一、勞動法新規定離職補償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二、離職補償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4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離職時,如果用人單位是按照《勞動法》所規定的裁員的,最多是要支付離職員工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但如果是違反了《勞動法》規定而裁員的,就要根據相關規定的二倍進行補償。
工人在工地腦溢血住院治療,家屬要40萬賠償,勞動單位要給嗎
說個親身經歷的。18年我們這就處理過一起腦淤血沒搶救過來死的,36歲男的,以前也檢查過,有病史,死亡也肯定是自身身體問題。
他下班后還 *** 送美團,當時因為這很多人都認為責任不應該在公司,當時是他下班時去水房接了杯水,忽然就倒了,最后除了墊付的搶救費,一次性又賠了80多萬,這個付款單做申請時候經我的手,后附有法務律師意見,醫院證明和賠款明細和計算依據,死亡后他父親來一趟就看他一眼,就是一味的要馬上打錢,我印象特別深。
而且這事和你員工年齡多大沒關系,只要你雇傭他,在你的公司上班時間出事,不管給他上沒上醫保,就是得賠。如果企業不賠,這個工人家屬盡管起訴,穩贏,就是金額協商問題。
2021年辭退30年的員工補償標準
辭退三十年企業工齡的員工,成本是比較高的。如果雙方合同仍未到期,而且員工無過失,企業屬于非法提前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須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支付員工一年企業工齡一個月工資的補償,但最多十二年的補償金。
當事人三十年企業工齡可以賠償三十個月的工資,非法解約應支付雙倍經濟補償,即六十個月的經濟補償,企業未提前書面告知員工,還須加付一個月工資。所以當事人的經濟補償金在六十個月的工資左右。
公司辭退員工怎么補償
謝邀!看了本題及附題描述。你說沒有轉正合,我可以告訴你只要是簽了勞動合同,合同規定有試用期,試用期滿并不需要另簽轉正合同,原勞動合同規定的年限內是仍然有效的(你說丟了合同,可單位仍有此合同,打官司對你不利!)。你試用期間可隨時提出解除合同,合同期滿想辭職就必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單位。若你不辭而別單位可以你無故曠工將你除名,開除是因你有過錯,單位可以不補償。但應結清你已上班期間的工資及社保。單位有時考慮開除難聽,有時會勸你辭職,這都很正常。你若不同意主動辭職,就可要單位發出除名你的紅頭文件,你可持此文件去社保失業保險窗口進行失業登記(前提是單位給你交了失業保險),按規定領取失業救濟金及接受就業培訓。
合同期未滿,現公司辭退員工有什么補償和賠償呢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您好,合同期未滿,現在公司辭退員工有什么補償和賠償呢?對于這個問題,無論是合同期到期也好,還是沒有到期也好,如果公司單方面提出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那么就要根據員工在這家單位的工作時間,給予一定的經濟倍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是你的全額工資或者是,按照你們當地平均工資待遇的水平來給予一定的補償。
除了這個經濟補償待遇之外,還可以獲得失業金的待遇,那么失業金待遇的領取也是要根據你失業保險的參保年限來決定,如果說你的失業保險參保年限在10周年以上,無論是本單位參保的也好,還是上一個單位參保的也好,只要累積繳費年限達到10周年以上,那么都可以獲得失業金的待遇,10周年的參保基本上是可以獲得24個月失業金待遇的領取。
所以說這兩方面的待遇,對于我們的失業人員來說,基本上也能夠有個幾萬塊錢,可以緩解,我們在這段時間失業之內,找工作的壓力,當然我們還是要尋找新的工作,尋找合適自己的工作,因為只有實現就業之后才能夠實現自己的穩定收入,雖然說你自己有過幾萬塊錢的經濟補償,但是這幾萬塊錢,實際上如果說你沒有穩定的工作,那么對于你個人的收入來說肯定是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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