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警及處理
1. 派出所接到報警后,應立即前往現場進行勘查、詢問和調查取證等工作。
2. 根據傷情鑒定結果,確認是否屬于輕傷范疇。
3. 如果確認屬于輕傷,應當及時勸導當事人調解,協(xié)商達成和解協(xié)議,并在協(xié)議書上簽字。
二、調解協(xié)議書
1. 協(xié)議書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事實經過、調解結果等內容。
2. 協(xié)議書應當由當事人自愿簽字確認,并由調解員簽字蓋章。
3. 協(xié)議書應當保存在派出所案卷中,作為案件的重要證據。
三、法律責任
1. 如果當事人拒絕調解或調解失敗,派出所應當依法對當事人進行行政拘留、罰款等處罰。
2. 如果當事人的行為屬于刑事犯罪,派出所應當立即將其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刑事立案調查。
四、注意事項
1. 在調解過程中,應當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尊重當事人的意見。
2. 調解協(xié)議書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并經當事人確認簽字。
3. 派出所應當認真履行職責,確保案件的合法、公正處理。
總之,當出現傷情鑒定出來輕傷的情況時,派出所應當依法進行處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并維護社會穩(wěn)定。同時,派出所應當加強對輕傷案件的管理和監(jiān)督,提高處理效率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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