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單位經濟補償標準,以及勞動合同法87條經濟補償金的規定?對應的知識點,文章可能有點長,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閱讀完,增長自己的知識,最重要的是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可以解決了您的問題,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標準是什么?
法律中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有兩種補償形式:經濟補償金和違法解除賠償金,顧名思義,只有單位涉及違法解除的時候才會支付違法解除賠償,否則就只支付經濟補償金。
計算解除補償的兩個要素:員工前12個月平均工資和工作年限,計算方法如下:
經濟補償金(俗稱“N”)=員工前12個月平均工資×工作年限違法解除賠償金(俗稱“2N“)=經濟補償金×2這里提一句,所謂的“N+1“補償方法,“1“是指代通知金,單位提前30天通知員工解除和違法解除的情況,沒有這個“+1”。
下面,我就詳細說明一下計算解除補償兩個要素的要點和標準。
一、員工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解除補償時所用的工資,指的是員工在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平均工資,如果員工在本單位工作不滿12個月的,就統計實際工作月數的平均工資。
這里的工資應該是稅前工資,包括員工在離職前12個月內從單位獲得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加班費、提成、獎金等,但股權/期權分紅、報銷款這些費用不能計算在內。
特殊情況1:當員工的前12個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社平工資3倍的時候,計算補償金的工資就以社平工資3倍為準。
舉例說明:北京市2019年社平工資3倍是31777元,員工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35000元,這時候算補償金,就不能用35000元計算,而是要用31777元計算。特殊情況2:當員工的前12個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以最低工資為準。
舉例說明:北京市2019年最低工資2200元,員工因事假、病假、待崗等原因,導致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只有1800元,這時候算補償金,就要用2200元計算,而不是1800元。說到這里,不免就要提到一個大家經常問到的問題,就是如果前12個月里休過病假或者事假,那么在統計工資的時候,是否需要把病假工資或者事假時間扣出去,畢竟這直接影響著自己的工資數額。
對于這個問題,曾在勞動部481號文中規定過,明確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指的是員工正常提供勞動時的工資,也就是說,即便你離職前12個月有休病假或者是事假,甚至是待崗的,計算補償金的工資都是你的正常工資,而不是病假工資或是待崗工資。但是,481號文在2017年11月份已經廢止了,導致現在各地標準不太一樣:
北京:主流觀點傾向于不把病假工資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從前12個月中剔除。上海:主流觀點傾向于從12個月中剔除病假工資等。浙江:有明文規定前12個月平均工資應為員工正常工作狀態下的工資,不包括病假等非正常工作期間。二、工作年限基本原則:在本單位工作每滿一年支付1個月工資,不滿半年支付0.5個月工資;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支付1個月工資。特殊情況:當員工前12個月平均工資高于社平工資3倍的時候,不僅工資要以社平工資3倍計算,就連工作年限最多也只能按12個月計算。以北京為例,列舉幾種員工情況,歸納一下上面的算法,就比較容易理解了。
勞動合同法87條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實際上是經濟賠償金,不是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按照員工的實際工作年限計算,工作每滿一年賠償兩個月工資,已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的按半個月計算。但是必須是單位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才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
公司要倒閉了,根據《勞動法》規定員工可以獲得哪些合法的經濟補償?
隨著創業熱潮、融資熱潮的來臨,創業型的小微企業如雨后春筍,傳統的中小型企業沒有優質項目推進,沒有足夠資金,說倒就倒。據不完全統計,中國每年有約100萬公司、企業倒閉。那么,企業倒閉了,勞動者可以得到哪些賠償呢?
保叔特意翻了勞動法庫,根據規定,勞動者滿足條件可以得到以下補償:
①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
②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
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大家好,我是并不是很想紅的保叔。戳上方頭像關注,或下載【家+社保APP】,更多社保問題找保叔準沒錯。補償1:公司欠勞動者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
如果員工在職期間,企業有拖欠職工工資、醫療傷殘補助和撫恤費用,公司在倒閉后仍要對員工進行補償。
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但非勞動報酬性的收入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費用不屬于工資范圍。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資按照企業的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醫療與傷殘補助:職工在職期間,根據社會保障制度應當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所應獲得補助。
撫恤費用:職工因工傷亡后其家屬應享受的撫恤金。
補償2:公司欠勞動者的應當劃入員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用如果公司資產負債率高,還可以得到其他就當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部分。但是,從從事破產實務來看,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費用一般是得不到的,因為社會統籌保險在破產法的清償順序是第二位的。
補償3: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本企業工作的年限越長,所能獲得的經濟補償金就越多。如果在這家公司工作時間在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果工作時間不滿6個月的,公司需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大家好,我是并不是很想紅的保叔。更多勞動法相關問題,歡迎關注保叔的頭條號【家加社保】,或者下載【家+社保APP】找保叔哦。單位經濟補償標準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勞動合同法87條經濟補償金的規定?、單位經濟補償標準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