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說,房屋拆遷安置期限是指拆遷單位在征收房屋后,需要在30個工作日內(nèi)向被征收人提供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安置房屋或安置貨幣補償。如果拆遷單位無法在30個工作日內(nèi)提供符合要求的安置房屋或貨幣補償,需要向被征收人支付違約金。
需要注意的是,拆遷單位提供的安置房屋或貨幣補償應當符合相關規(guī)定,例如安置房屋的面積應當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面積,貨幣補償應當按照市場價格進行計算。
此外,如果被征收人對拆遷單位提供的安置房屋或貨幣補償不滿意,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要求重新評估或重新安置。
總之,建筑法對房屋拆遷安置期限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拆遷單位需要在30個工作日內(nèi)提供符合要求的安置房屋或貨幣補償,確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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