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epc總承包北京律師,以及epc總承包項目招標公告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EPC承包模式下項目管理問題及要點分析?
- 2、復盤朱樹英律師工程案例3:標前協議的效力與違約問題?
- 3、EPC工程總承包各階段審什么?
- 4、法律上有沒有規定EPC必須是固定總價合同
- 5、提醒,海外光伏EPC工程如何避險
EPC承包模式下項目管理問題及要點分析?
要重視分包合同臺賬及合同結算支付臺賬的管理,重視合同的執行管理,關注雙方利益的最大化,保障項目高效開展。
EPC 工程總承包模式是集設計、采購、施工為一體的承包方式。通過這種將專業化程度高、彼此熟悉的各分工單位 *** 在一起的總承包模式,有助于減小溝通環節,提高項目工作效率和建設速度,科學合理分配項目工期,實現工程優化。
項目的組織架構一要符合業主方的管理要求,二要使組織結構扁平化、簡單化,并合理授權使得協調效率最高。同時要善于利用內外部資源選用最合適的員工組成項目團隊。
epc總承包業務的難點 在epc總承包運作過程中會出現兩個比較難的問題,一個是合同價的確定,另一個是分包商和設備商的選擇,這兩個問題會對后續的各項工作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復盤朱樹英律師工程案例3:標前協議的效力與違約問題?
1、在本案一審敗訴、二審審理過程中,朱樹英律師作為專家證人對本案的疑難復雜問題發表證人意見。最終二審采納了朱樹英律師在庭上發表的意見,把案件發回重審后,當事人不服重審判決再次上訴后又依法改判,當事人勝訴。
2、在《復盤朱樹英律師工程案例3:標前協議的效力與違約問題?》中寫到:“關于該協議書是預約合同還是本約?一般認為是預約。
3、案例2是朱樹英律師于2004年1月代理的建設單位要求6個月內施工單位中途撤場案件。
4、該部分約定無效。其次,從合同效力上來說,只要合作協議不存在法律不允許的情況,那么協議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一方未完成協議內容,另一方是可以索賠的。
5、早在2000年11月,朱樹英律師在承辦上海首例外資房地產公司破產案時,就向受理案件的上海徐匯區法院提出已確認的工程進度款應在破產財產處理時優先受償,并提交了《關于請求在破產程序中適用合同法第286條規定,優先受償工程欠款的報告》。
EPC工程總承包各階段審什么?
施工圖審查。設計施工總承包范圍內所有施工圖審查(部分抽查,但需設計監理蓋章)。設計變更管理與審查。設計施工總承包范圍內所有設計變更通知、設計變更報告審查,參與需要發包人審核的重大設計變更審查。
④設備、材料報審: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機械包括駕駛人員的機械操作證,如需使用特種設備須有當地 *** 監管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及本特種設備的出廠合格證明。
- 項目管理策劃階段 - 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評審通過或合同簽訂后,項目進入啟動策劃階段。
合同價款 EPC 合同的合同價款通常是固定的封頂價款。關于合同價款, 重點應審核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 合同價款的構成和計價貨幣。此時應注意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 以及承包商和業主對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的分擔辦法。
法律上有沒有規定EPC必須是固定總價合同
從合同形式上看,EPC合同屬于固定總價合同的一種,其約定了工程建設的總價款,通常采用階段支付方式進行付款,即到達關鍵節點后、或者完成某個工程階段后,由甲方支付相應的款項給乙方。
項目epc沒有規定總投資。epc項目一般采用總價合同,除合同約定可以調整的情形外,合同總價一般不予調整。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工程總承包計量規則和計價方法。也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法律分析: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
提醒,海外光伏EPC工程如何避險
“融資租賃以前較多用在海外風電項目上,近年來,逐漸用于開發海外光伏項目。
在光伏電站建設施工過程中,極易因操作不當導致設備損壞等問題,如卸貨、安裝、保管等過程都可能因操作不當導致組件損壞,除需加強監管外,在EPC合同中也要嚴格規定施工方的責任。
或者有的工程款支付存在著一方先付款后收發票,或者一方先出具發票后收款,或者一方暫以收據作為收款憑證待工程完工結算完畢,收到全部工程款后再出具發票等原因,造成票據短缺或無效憑證現象,影響在建工程及時轉入固定資產。
意思是光伏工程總承包。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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