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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的相關法律知識
為確保減刑、假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法律還規定了相應的監督和救濟措施。執行機關和人民法院在辦理減刑、假釋案件時,應當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被假釋的犯罪人,在假釋考驗期限內,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假釋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序撤銷假釋,收監執行未執行完畢的刑罰。
犯罪分子的假釋考驗期限因原判刑罰及執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十年。
法律分析: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的法律規定有:減刑、假釋是激勵罪犯改造的刑罰制度,減刑、假釋的適用應當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發揮刑罰的功能,實現刑罰的目的。
法律分析:減刑、假釋是激勵罪犯改造的刑罰制度,減刑、假釋的適用應當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發揮刑罰的功能,實現刑罰的目的。
2015減刑假釋新規定有哪些
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六個月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并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九個月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
第十九條對在報請減刑前的服刑期間不滿十八周歲,且所犯罪行不屬于刑法第八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情形的罪犯,認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積極參加學習、勞動,應當視為確有悔改表現。
死緩減刑后,實際執行十五年以上才可假釋 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對減刑、假釋的規定過于原則,實際操作問題目前主要靠司法解釋細化和明確。近年來全國減刑、假釋案件平均每年在60萬件左右。
刑法知識|刑法總則常考知識點,拿走拿走!
絕對確定的法定刑,是指在條文中只規定單一的刑種與固定的刑度。
說明:(1)這里的“重點法條”不能與“考試重點”完全等同。
擴大知識面在此基礎上,適當注意擴大一點掌握的知識面。道理很簡單,以刑法學為例,一般有40道選擇題,每題4個選項,每個選項可能涉及一個知識點,這樣計算下來,僅就卷面實際考查的知識點就可能達到160個之多。
【易錯點】搶劫與敲詐勒索 區分標準:被害人有無意志(選擇)自由。如果有,成立敲詐勒索罪;如果沒有,成立搶劫罪。考點提示:是不是當場(當即)給付財物,不是兩罪的區分標準。敲詐勒索罪也可以當場取得財物。
【易錯點】(1)三角詐騙 三角詐騙是指利用欺騙方法,使他人處分財物,被騙的財產處分人與被害人不是同一人的詐騙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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