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法是我國法律體系中的重要法律之一,其規定了 *** 機關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為了更好地維護社會秩序,我國 *** 對行政處罰法進行了多次修訂。本文將介紹的行政處罰法修訂情況。
1. 第八條被修改
2018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行政處罰法的修訂案,其中對第八條進行了修改。修訂后的第八條規定,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為必須依法進行立案調查,不得隨意處罰或者不處罰。
2.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八條被增加
2019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對行政處罰法進行了修訂,其中增加了第四十八條。該條規定,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罰則和幅度,不得隨意增加罰款數額或者處罰的時間。
3. 第五十三條被修改
2021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行政處罰法的修訂案,其中對第五十三條進行了修改。修訂后的第五十三條規定,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必須公開透明,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私下處罰。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進步,我國 *** 對行政處罰法進行了多次修訂,以更好地維護社會秩序和公正。的修訂案增加了對處罰幅度的限制,同時強調了行政機關的公開透明原則,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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