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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會福利發放規定2022
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由原來的240元調整到33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由原來的160元調整到200元。對于在室內空調房工作的人們來說,炎熱的夏季可能并沒有太大的影響,但對于一些工作環境在室外或沒有空調的勞動者來說,夏季勞動十分辛苦。所以國家制定了高溫津貼的福利制度,在每年夏季,企業會發放一定的高溫津貼給員工作為福利。而我國各地由于政策不同,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是不同的。另外,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同時,防暑物資并不屬于高溫補貼。高溫津貼具有法律強制性;而清涼飲料費是企業職工的一種福利待遇。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物資充當高溫補貼。從江西省人社廳獲悉,目前江西省仍執行以前的發放標準,按照6月、7月、8月、9月四個月份來發放高溫津貼。根據四部委聯合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都算高溫天氣。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而且,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拓展資料:其次,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比如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還要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們,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3條第5款規定:“社會保險費的費基、費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目前,對于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和費率的規定,體現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失業保險條例》,雖然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繳費費率各不相同,但繳費基數均統一為職工工資總額。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條指出:“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下月起江西發放高溫津貼 室外作業每人每月至少300元
5月30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下月起我省發放高溫津貼。
據介紹,今年我省高溫津貼標準及計發方式為:用人單位選擇按月發放高溫津貼的,每年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為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用人單位選擇按照勞動者實際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計發高溫津貼的,全年當中凡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標準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其中,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每人每小時不低于3元的標準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img]江西降溫費發放標準2022
江西將要求用人單位為員工發放高溫津貼,其中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24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160元。
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隨同工資一起實行按月發放。
按照規定,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另外,按照《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并應保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二年。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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