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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到檢察院多久出量刑建議書
法律分析:一般要一個月。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法律分析:一般一個月,復雜案件延遲半個月。
法院自接到檢察院公訴書和檢察建議之日起,一般在兩個月之內宣判。
法律分析:法院自接到檢察院公訴書和檢察建議之日起,一般在兩個月之內宣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法律分析:一般案子到了檢察院離判刑差不多兩三個月的時間。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 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案件到檢察院多久出量刑
1、法律主觀:刑事案件送到檢察院,一般一個月出結果,復雜案件延遲半個月。案件由公安機關的辦案人員寫出起訴意見書及案卷、證據移送到檢察院,即審查起訴階段。這個階段一般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可延長半個月。
2、法院自接到檢察院公訴書和檢察建議之日起,一般在兩個月之內宣判。
3、刑事案件移送檢察院后,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案件移送檢察院后,檢察院有一個月的審查起訴時間。本月內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向法院提起公訴。
4、第一百六十六條 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延期審理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
檢察院起訴后多久可以判刑
1、如果是檢察院批捕,那么會在一個月之內宣布判刑,但是針對非常嚴重或者是重大復雜的案件,由于取證不叫困難那么會延長一個月。但是對于正常的案件都是在一個月之內進行宣判的。只有在取證困難的情況下才可以延長時間。
2、檢察院提起公訴后兩個月之內會判決,如果需要延期的話最多也不會超過三個月,對于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經過上一級人民法院的批準還可以延長三個月。
3、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4、對可能判處的 有期徒刑 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公訴案件審理期限】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檢察院量刑書出來了多久判
法律分析:在司法實踐中,檢察院量刑建議和公訴書一同遞交法院,然后由法院判刑。法院自接到檢察院公訴書和檢察建議之日起,一般在兩個月之內宣判。
檢察院下量刑書后,一般在兩個月內開庭審理完畢,但需要結合實際的犯罪事實認定情況而定,特別是在進行量刑處理后,又發現了新的犯罪事實的,那么還需要再次進行調查取證和處理,需要延長一定的時間。
法律分析:檢察院量刑建議和公訴書一同遞交法院,然后由法院判刑。法院自接到檢察院公訴書和檢察建議之日起,一般在兩個月之內宣判。
一般情況下,三個月內起訴判刑。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院在批準逮捕之后公安機關一般的偵查期限為2個月,但是如果涉及的案情較為復雜的話,那么經過批準之后時限可以延長最長7個月。
檢察院量刑書出來了一般在兩個月之內宣判。一般的刑事案件公安機關在批捕后兩個月內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期限為一個月,如果案情重大或者復雜可以延長半個月。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自接到檢察院公訴書和檢察建議之日起,一般在兩個月之內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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