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費用包括物業服務管理費、公共維修維護基金、能源費用、衛生費用、綠化費用等。車位管理費也屬于物業服務費用的一種。因此,業主沒有繳納車位管理費是違反《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的。
物業公司不讓業主進入小區停車的做法是合法的。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業主必須按照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用,否則物業公司有權拒絕提供服務。如果業主沒有繳納車位管理費,物業公司可以拒絕業主進入小區停車,以保障小區車位的有序管理和業主的公共利益。
但是,物業公司拒絕業主進入小區停車時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物業公司應當提前告知業主繳納車位管理費的時間和金額,以免業主因為不知道繳納時間和金額而導致沒有繳納。
2.物業公司應當在合理的時間內為業主提供繳納車位管理費的渠道和方式,以免業主因為找不到繳費渠道和方式而導致沒有繳納。
3.物業公司拒絕業主進入小區停車時應當有合理的理由,不能隨意拒絕業主進入小區停車。
綜上所述,沒繳車位管理費不讓進小區是合法的,但是物業公司在執行此項措施時應當注意合法合理,不能隨意拒絕業主進入小區停車。業主也應當按照規定繳納車位管理費,以免因此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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