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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鄰居有糾紛誰管
宅基地鄰居有糾紛通常可找以下部門或通過以下途徑解決:鄉鎮人民 *** :其土地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和調解本區域內的宅基地糾紛。該部門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宅基糾紛民事訴訟書,調查核實糾紛情況宅基糾紛民事訴訟書,組織雙方調解,解釋法規政策引導雙方理性解決問題。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應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由人民 *** 處理。對于單位之間的爭議,應由縣級以上人民 *** 處理宅基糾紛民事訴訟書;而對于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則應由鄉級人民 *** 或縣級以上人民 *** 處理。
農村宅基地糾紛誰管宅基地使用權糾紛問題,原則上屬于一般的民事糾紛,可以找以下部門依法處理:村委會或鎮、鄉 *** ,或者縣 *** 土地管理部門調解處理;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門進行確權申請;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其他部門。
宅基地被鄰居占了三米應該找鄉鎮人民 *** 進行處理,如果處理之后,對處理的結果不服氣的情況下,可以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一定要到有管轄權限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處理,可以找律師也可以不找律師。
法律分析:協商解決。《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據此規定,公民之間發生的宅基地糾紛,應當先通過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行政解決。《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爭議,由鄉級人民 *** 或者縣級以上人民 *** 處理。
農村宅基地相鄰權糾紛解決方法 農村宅基地相鄰權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先接受村委會的調解。如調解未果,可向縣級以上人民 *** 或鄉級人民 *** 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和依據。工作人員將現場調查后,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并制作調解書。若調解失敗,可向土地管理部門提出意見,由人民 *** 作出處理決定。
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子繼承糾紛可以起訴處理嗎
宅基地自建房繼承糾紛是可以起訴處理的,但原告需要跟房屋繼承糾紛有直接的利害關系,被告的信息要足夠明確,有自建房繼承糾紛的事實和理由,并且滿足其他條件的,法院才會立案。宅基地雖然是集體財產,自建房是村民私人財產,是可以繼承的。
只要發生遺產繼承糾紛,民事主體都可以通過起訴處理,但宅基地是集體財產,農村宅基地確權后村民也只有使用權,可以繼承宅基地的前提條件是宅基地上修的有自建房,法定繼承人在繼承自建房的時候,也一并繼承了對宅基地的使用權。
協商未果時,可向鄉(鎮、街道)人民 *** 申請協調,若仍無法解決,可進一步向縣級以上人民 *** 申請調解。針對已出現的宅基地繼承糾紛,當事人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起訴、仲裁或調解等方式。宅基地繼承糾紛的根源不僅在于法律規定,更是社會問題。
法律分析:農村宅基地繼承分割不合法,農村宅基地不能繼承,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只能基于房屋的繼承而繼續使用。如果是對于房屋的繼承權產生糾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宅基地侵權糾紛代理詞應該怎么寫
宅基地侵權糾紛的代理詞應當先在首部寫明代理詞的標題,開頭是對審判長及審判員的尊稱,前言部分說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及相關的準備工作,正文主要就是陳述代理人對宅基地侵權糾紛的代理意見,在結尾的部分應該寫清楚代理人的簽名和代理詞的發表日期。宅基地侵權糾紛代理詞應該怎么寫?首部。
排除妨害代理詞要寫標題,要有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案件的基本情況,上訴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情況,相關的法律依據,上訴的事實及理由,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代理詞的書寫時間。
農村宅基地確權后子女繼承問題可以向法院起訴嗎
1、農村宅基地確權后子女繼承問題可以向法院起訴宅基糾紛民事訴訟書,起訴的條件是宅基糾紛民事訴訟書:(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宅基糾紛民事訴訟書;(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農村的宅基地確權以后也不可以被繼承,因為村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宅基地一直就是村集體財產,如果宅基地上修的有自建房的話,房子是村民的私產,可以作為遺產繼承,此外其他可以被繼承的遺產也必須要確認的是被繼承人的個人合法財產。
3、若當事人對有關人民 *** 的處理決定感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的30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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