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江蘇坦白量刑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坦白的量刑情節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江蘇一男子從15樓扔下電腦椅獲刑6個月,如何從法律角度看待這件事?
- 2、坦白如何量刑
- 3、什么是坦白量刑情節
- 4、給人頂包后又坦白會怎么處罰
- 5、坦白應該怎么量刑
- 6、自首是法定量刑情節,坦白是酌定量刑情節。
江蘇一男子從15樓扔下電腦椅獲刑6個月,如何從法律角度看待這件事?
該男子的行為符合高空拋物罪的構成要件,因此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若因此而造成受害人損害的,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其行為違背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相關規定,已然是犯罪行為;若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的,則是侵權行為。
高空拋物的確是較為危險的行為,這些行為不僅可能會危害社會公共安全,而且也可能造成極為嚴重的人身損害結果。我國不僅能夠將這行為納入刑法和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中,而且也能加大懲處的力度。例如,一男子因高空拋下電腦椅而獲刑6個月。
首先,該男子符合犯罪的四個構成要件。該男子明知其行為可能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可能,仍然實施這一行為,因此主觀上具有故意心態,客觀上實施了危害行為。其已滿16周歲,而且無精神疾病,因此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其侵害的客體是刑法保護的對象,因此客體層面違法,所以構成高空拋物罪。
其次,該男子有坦白和認罪認罰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在辦理此案的過程中,該男子在歸案之后能夠如實供述其犯罪行為,是刑法上的坦白。與此同時,該男子能夠接受檢察院的量刑,并且具有悔過表現,屬于刑法上的認罪認罰情節。根據刑法規定,法官可以在法定量刑幅度內從輕處罰。
最后,高空拋物行為侵害了刑法所保護的法益,具有可譴責性和不法侵害性。此事的確能夠體現我國嚴懲高空拋物行為的態度,而且也能夠展現這一行為帶來的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該行為不僅觸犯多部法律法規,而且可能造成極其嚴重且不可逆的影響。其行為具有刑法上的不法侵害性,因此值得刑法嚴懲不貸。
[img]坦白如何量刑
對于坦白情節,綜合考慮如實供述罪行的階段、程度、罪行輕重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確定從寬的幅度。
1.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2.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同種較重罪行的,可以減少基準刑10%-30%;
3.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50%。
什么是坦白量刑情節
1、坦白是犯罪分子在司法機關詢問、傳訊或者采取強制措施后,對已被懷疑、發覺的犯罪事實供認交代的行為。坦白是被動交代罪行,即被司法機關懷疑、發覺其犯罪事實后,并在司法機關的審訊下如實交代其罪行,是犯罪分子一種認罪的表現。
2、對于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掌握的或者判決確定的罪行屬同種罪行的,根據坦白罪行的輕重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3、【法律依據】
4、《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5、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6、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更多關于什么是坦白量刑情節,進入:查看更多內容
給人頂包后又坦白會怎么處罰
給人頂包后又坦白的處罰如下:
1、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之后又坦白的,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 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交通事故后找人頂包不但可能構成肇事逃逸,還有可能構成妨害作證罪,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為逃避法律追究,仍積極實施妨害作證行為。即使坦白也不能掩蓋犯罪事實已經完成,坦白只能作為一個量刑情節。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
【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坦白應該怎么量刑
坦白是法定量刑情節,依據《《刑法》修正案(八)》中第八條明確指出將坦白由原來司法實踐中的酌定量刑情節上升為法定情節,對坦白的內容及從寬處罰的力度分別作出明確規定。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對于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掌握的或者判決確定的罪行屬同種罪行的,根據坦白罪行的輕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況確定從寬的幅度。(1)坦白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較重同種罪行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2)坦白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較輕同種罪行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以下。對于當庭自愿認罪的,根據犯罪事實的性質、罪行的輕重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確定從寬的幅度,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以下,依法認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法律依據】
《關于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三、關于如實交代犯罪事實的認定和處理犯罪分子依法不成立自首,但如實交代犯罪事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1)辦案機關掌握部分犯罪事實,犯罪分子交代了同種其他犯罪事實的;(2)辦案機關掌握的證據不充分,犯罪分子如實交代有助于收集定案證據的。犯罪分子如實交代犯罪事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當從輕處罰:(1)辦案機關僅掌握小部分犯罪事實,犯罪分子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種犯罪事實的;(2)如實交代對于定案證據的收集有重要作用的。
自首是法定量刑情節,坦白是酌定量刑情節。
自首與坦白的區別
1、二者都以犯罪人實施了犯罪行為為前提;
2、二者在犯罪人歸案之后都能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
3、二者的犯罪人都具有接受國家審查和裁判的行為;
4、二者的犯罪人都可以得到適當的從寬處罰。
二、二者的區別是:
1、自首是犯罪人自動投案之后主動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的行為,坦白是犯罪人被動歸案后如實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的行為;
2、自首的犯罪分子悔罪表現較好,其人身危險性相對較小;坦白的犯罪分子往往是在一定的條件下被迫認罪的,其人身危險性相對較大;
3、自首是法定的從寬處罰情節,坦白是酌定的從寬處罰情節。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自首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現也指主動如實的承認自己的錯誤。自動投案的認定可以從兩個方面來進行審查:一是時間、二是方式和動機。
江蘇坦白量刑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坦白的量刑情節、江蘇坦白量刑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