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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結婚后房產證只寫一個人的名字怎么辦?
由于婚前財產屬于個人,因此,男女一方婚前對售房人享有的請求交付房屋、辦理產權過戶的債權屬于婚前個人財產。而當購房人取得了房屋的產權證之后,購房人享有的對售房人的債權即告消滅,變成了對房屋享有的物權(所有權)。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結婚了房產證只寫一個人,屬于不屬于單獨視情況而定所有沒有注明單獨所有,那么就算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標注了單獨所有四個字,那么就是單獨所有;當然,如果不動產證只寫一個人的名字,那么肯定標記單獨所有,需要其中一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時候簽訂放棄聲明。
房產證辦好好,帶房產證、結婚證及相關身份證件,你們可以共同到房管部門要求增名,目前對于夫妻間更名或增名,不收其他費用,工本費即可,具體數額直接向當地房管部門核實。當然,提前是該房并無貸款、抵押等事項,如果有,在此期間是不能辦理更名的或增加共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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