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職務侵占罪,以及保險業務員職務侵占罪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職務侵占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的保護法益為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財產權或者財產占有關系。
法律分析: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分析: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如果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業及其他單位財物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則也不能構成本罪。
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職務侵占罪的構成要件是: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
職務侵占罪的意思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情形構成刑法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職務侵占罪的解釋
1、法律主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 職務侵占罪 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2、職務侵占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在職務活動中,侵占公共財物或者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犯罪行為。
3、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財物的目的。注意與貪污罪區分。
4、有的主張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對199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懲治違反公司法犯罪的決定》中侵占罪(即新刑法中的職務侵占罪)的司法解釋,即以人民幣5千元至2萬元為起點。
職務侵占的定罪標準
1、職務侵占罪的量刑標準為:如果被認定為職務侵占的財物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則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達到數額巨大的標準,量刑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視犯罪情節可以同時判處沒收財產。
2、職務侵占罪的立案標準為六萬元以上(數額較大)、一百萬元以上(數額巨大)。
3、是指侵占公司、企業等單位財物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因為經濟水平發展不平衡,各省對數額較大的標準也是不同的,普遍高于原定的5000元。 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4、職務侵占罪的立案標準如下:職務侵占罪超過3萬元以上的,就可以立案追訴了。
5、職務侵占在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金額會被定罪。職務侵占罪的立案標準為數額在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這里的數額,應當以累計金額計算。)職務侵占罪的立案金額為六萬元以上。職務侵占罪一般判處5年左右有期徒刑。
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職務侵占罪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保險業務員職務侵占罪、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職務侵占罪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