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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決書生效后什么時候執行
1、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時,交付執行法院應當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將有關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送監獄執行刑罰。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不足三個月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2、刑事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就可以執行,一般會在判決生效后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3、刑事判決書生效之后十日內可以執行,刑事判決書下來之后,應當是在經過上訴期沒有人上訴之后生效,判決書生效之后由法院將判決書在十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執行。
4、刑事判決書下來一般會在半個月到一個月內執行。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后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一般情況下,看守所會在一個月內統一執行一到兩次。
刑事判決書下來多長時間執行
1、刑事判決書下來一般會在半個月到一個月內執行。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后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一般情況下,看守所會在一個月內統一執行一到兩次。
2、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時,交付執行法院應當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將有關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送監獄執行刑罰。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不足三個月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3、刑事判決書下達后有十天的生效期執行收監。如果十天內沒有上訴,那么判決書才會生效,生效的判決才會得到執行,按照看守所做法,一般一個月統一執行一到兩次,所以,執行收監的時間應該在半個月到一個月。當然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4、刑事判決書生效之后十日內可以執行,刑事判決書下來之后,應當是在經過上訴期沒有人上訴之后生效,判決書生效之后由法院將判決書在十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執行。
法院判決由誰執行送看守所
1、法院收監執行由哪個部門執行一般法院收監由監獄和看守所執行。看守所執行收監主要是針對被判處了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或者是在送去執行其他刑法之前,暫時關押在看守所收監。根據我國其他法律規定,被法院判處拘役,可以由公安機關決定就近執行,即也可以在拘役所執行刑罰。
2、除了監獄可以執行收監外,看守所也可以代替監獄執行收監,看守所執行收監主要是針對被判處了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或者是在送去執行其他刑法之前,暫時關押在看守所收監。根據我國其他法律規定,被法院判處拘役,可以由公安機關決定就近執行,即也可以在拘役所執行刑罰。
3、人民法院判處拘役后,由公安機關移送看守所執行刑期,不是移送到監獄。拘役只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刑罰。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只有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才會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4、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后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5、罰金、沒收財產、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由法院執行。公安執行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判決。監獄執行有期徒刑、無期、死緩的執行。根據《監獄法》的規定,判決的執行機關既不是公安機關,也還是法院,而是司法機關。對于判決不滿兩年的罪犯,可以在看守所服刑,執行監督機關為公安機關。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下列哪種判決不由公安機關執行,而由...
1、A項不選。第261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和核準的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B項當選。第264條規定,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C項不選。第270條規定,對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2、第十九條 對管轄不明確或者有爭議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關公安機關協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對情況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第二十條 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的,應當將指定管轄決定書分別送達被指定管轄的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的公安機關。
3、依靠群眾;審判公開;未經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不得確定有罪;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條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
4、刑事訴訟法的原則:(一)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國家專門機關依法行使原則;(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三)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四)人民檢察院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原則。
5、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規定,沒收財產的判決,無論附加適用或者獨立適用,都由人民法院執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會同公安機關執行。所以,無罪或免除處罰的判決、罰金、沒收財產及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和裁定,均由人民法院自己執行。所以A選項正確。
6、新《刑訴法》在審判程序中進一步確認了這一原則。《刑訴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三項規定:人民法院對于“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可以說,確定“無罪推定”原則是我國刑事訴訟制度的一個重大進步。
關于刑事訴訟法執行判決和刑事生效判決的執行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