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破壞草原該怎么定罪,以及破壞草原歸哪個部門管?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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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草原多少畝可以構成犯罪
在三年內又非法占用草原,改變被占用草原用途,則立案標準為十畝以上,且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的“數量較大”。
非法開墾未利用地、草地面積達到即5畝或10畝夠刑事立案標準。非法開墾草原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加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主觀:非法占用耕地不足5畝,并未構成刑事犯罪。
對非法開墾基本草原在20畝以下的,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開墾20畝以上的,構成刑事責任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按照有關規定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論處,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分析:按照我國刑法規定,破壞草原在20畝以上的,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給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非法開荒草原幾畝構成犯罪
1、在三年內又非法占用草原,改變被占用草原用途,則立案標準為十畝以上,且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的“數量較大”。
2、法律主觀:非法占用耕地不足5畝,并未構成刑事犯罪。
3、法律分析:占用基本農田5畝以上或者違法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林地等農用地10畝以上。
4、對非法開墾基本草原在20畝以下的,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開墾20畝以上的,構成刑事責任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按照有關規定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論處,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5、數量在十畝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的“數量較大”。
6、征用、占用草原,造成二十畝以上草原被毀壞的;(三)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草原,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三十萬元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破壞草原的處罰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違反本條規定的行政處罰有:1.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破壞草原植被的,將由相關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植被,可以并處草原被破壞前三年平均產值3倍以上9倍以下的罰款;給草原所有者或使用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單位實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的行為,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解釋規定的定罪量刑標準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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