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鐵路職工遺屬補助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鐵路職工遺孀每月開多少遺屬費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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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工人退休,死后有哪些補償
關于企業職工死亡后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一、職工死亡后,喪葬補助費按下列標準發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個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發給)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5個月,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發給。二、一次性撫恤金,按下列標準發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低于2000元按2000元發給)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20個月,低于4000元按4000元發給。三、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下列標準發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職工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生活有困難的,可按月發給生活困難補助費,直至受供養者失去供養條件為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退休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養老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撫恤金。
鐵路工人去世后妻子撫恤標準
退休職工的喪葬費一般是由職工所在單位確定,撫恤金一般是根據職工死亡性質確定。下面,退休職工喪葬費及撫恤金的標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死亡保險制度由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三方面內容組成。
1.喪葬補助費喪葬補助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中央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的標準。
2.2.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的數額,根據職工死亡性質確定,因病死亡的,按職工病故時的10個月的工資額發給:因公犧牲的,按犧牲時20個月的工資額發給;批準為革命烈士的,按犧牲時的40個月的工資額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國家機關職工死亡后,由其家屬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發給,事業單位職工死亡后,由其原工作單位發給。
3.3.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職工死亡后,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死者生前所在單位,可以根據“困難大的多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不困難的不補助”的原則,給予定期或臨時補助。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
拓展資料:一般以能維持當地群眾生活水平為原則,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中央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區的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四條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img]目前鐵路職工死亡撫恤金和喪葬補助費標準
職工死亡后,喪葬補助費按下列標準發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個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發給;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5個月,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發給。 二、一次性撫恤金,按下列標準發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低于2000元按2000元發給;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20個月,低于4000元按4000元發給。 三、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下列標準發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職工生產供養的直系親屬,生活有困難的,可按月發給生活困難補助費,直至受供養者失業供養條件為止。其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按當地上年度企業平均工資25%的標準發給(目前,在執行此標準時,省會城市低于80元,地級城市低于70元,縣級以下城鎮低于60元的,可分別按80、70、60元的標準發給);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不含超計劃生育的子女,下同),其補助標準不得突破當地上年度企業平均工資的70%。因工死亡的職工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其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按當地上年度企業平均工資35%的標準發給(個別遺屬在執行過去的文件中,其生活補助費同于現行標準的,可繼續執行。待與此標準同步后,再按此標準執行);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其補助標準不得突破當地上年度企業平均工資的100%。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檔次的基礎上另增加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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