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還對海南拆遷補償規格標準不太了解,沒有關系,今天就由本站為大家分享海南拆遷補償規格標準的知識,包括太陽能補償面積怎么算的問題都會給大家分析到,還望可以解決大家的問題,下面我們就開始吧!
本文目錄
海南省圍標串標認定標準
1、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
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
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2、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不同投標人編制的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存在兩處以上細節錯誤一致;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電子設備編制、打包加密或者上傳,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投標人的電子設備打印、復印;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投標人送達或者分發;
參加投標活動的人員為同一標段其他投標人的在職人員;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投標人各自的基本賬戶轉出,但是,所需資金來自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賬戶;
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給予未中標的投標人費用補償。
3、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
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招標人協助資格預審申請人或者投標人對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進行撤換、修改;
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利害關系人泄露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或者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的名稱、數量或者資格審查情況,泄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評標等情況;
招標人以脅迫、勸退、利誘等方式,使特定投標人以外的其他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
與中標人之間另行約定給予未中標的其他投標人費用補償。
太陽能補償面積怎么算
一、建設單位委托規劃設計單位編制項目建設規劃建筑設計方案時,應綜合考慮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補償面積,優化設計方案和總平面圖。并將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設計方案納入項目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報建方案,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以表格形式注明建筑屋面面積、集熱器面積、建筑應用面積和補償面積等指標。以保證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工程納入工程基本建設程序,實現與工程項目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驗收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二、各有關職能部門、單位要切實加強協調和配合,對適合應用太陽熱水系統的建設項目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要求,進行規范管理,實現規劃許可、施工圖審查、施工認可、施工質量、竣工驗收、能將測評、驗收評估等全過程閉合監管。三亞市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應加強對補償面積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督管理,加大對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管理,確保補償面積項目的工程質量。
三、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嚴格按照國家和我省、我市規范標準進行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施工圖設計文件專項審查,并將核實的建筑屋面面積、集熱器面積、建筑應用面積和補償面積等指標,在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中注明。
四、應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建設項目,應嚴格按照《海南省太陽能熱水系統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目錄及統一用表》(瓊建科函[2011]129號)、《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設計施工及驗收規程》(DBJ12-2009)等標準和規范進行驗收。項目竣工驗收完成后,建設單位應向我局提交驗收評估申請。我局負責組織建筑給排水、機電、質量監督等方面專家組成驗收評估組對項目進行驗收評估,并出具驗收評估意見。驗收評估意見納入竣工驗收備案資料存檔。
五、符合以下標準并補償面積的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項目,應當委托本省有資格的能效測評機構進行能將測評。
1、建筑面積為2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
2、建筑面積為1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項目。
現在外省車子可以隨時進海南嗎
外省的私家車不但可以隨時開進海南,而且根據海南省最新政策規定,鑒于疫情的原因,海南省鼓勵外省的自駕游車輛進入海南,在幾個重大的節假日,如五一期間,還免收車輛的過海通行費。另外,還有保險福利哦。如果不慎在海南期間感染了新冠,還有保險公司給予賠付。這些舉措為外地人和車在海南旅游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可見海南省 *** 的用心良苦。按照海南省的新政,外地車在去海南在海南上路一個年度內不能超過120天,不用申報,海南交警道路系統會自動統計,不上路在停車場不計算天數!并且最新規定重大節假日進島過海免收過船費。如有想去的小伙伴們,可以放心地去、開心的玩、安心的回。
村委會說征地補償款要截留30%,是真的嗎
謝邀!村委會說征地補償款要截留30%,是真的嗎?這個問題小焦來回答!
首先明確一點,村民肯定想:本來是我的錢,村委會憑啥要截留?現在,很多農村都開始征地、或者流轉土地了,土地被征或者被流轉之后農民就有了一份保底的收入,這個確實非常不錯。但是現在很多村子的土地補償款或者流轉費要被村委會截留一部分,這很多村民就不愿意了,本來是給我個人的錢,你村委會憑啥要截留?但是,小焦想說的是,村委會保留一小部分征地補償款或者土地流轉費,如果程序合法的話這個是合理的,并沒有什么問題!
首先,我們來看看為啥村委會保留一小部分征地補償款或者土地流轉費是合理的。第一,壯大集體經濟的一種方式。現在很多村子為什么特別愿意或者說特別希望村里的地被征收或者是能流轉,首先是希望村民能通過土地征收和流轉進一步增加收入;其次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壯大集體經濟,這樣村里基礎設施建設和日常的運行費用就不用愁了。這兩點,國家政策是支持的;
第二,全體村民有權決定費用的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是一級自治組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條規定,村里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和分配方案,必須經過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也就是說,對于村里征地款或者土地流轉費,村委會在村民會議(也可是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情況下是可以按照分配方案保留一部分的。但是多少錢這個是各村村民會議決定的,不一定是問主所說的30%。
其次,我們來看看村委會保留一小部分征地補償款或者土地流轉費有啥用。第一,用于村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現在很多村子一談到修路、通自來水、收垃圾費、收治安費就頭疼。為啥?申請不到上級撥款項目,向村民收錢又不好收,所以這路就沒辦法修,水就沒辦法通,垃圾清理、治安就可能成問題。如果村里有集體經濟積累,那村里就可以用集體資金來完成這些事情,村民根本一分錢都不用出,多好的事?
但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很多村子并沒有多少集體經濟積累,所以這個還是比較難實現的。
第二,壯大集體經濟,后期可能會分紅。很多村子為啥要壯大集體經濟?除了前面說的要實現村里“有錢花”以外,更多的是要讓村民得到實惠,讓村民能在集體經濟種獲得紅利。如果集體經濟壯大,那后期給村民分紅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不管是從道理上來講還是法律上來講,只要程序合規,村委會保留部分征地補償款或者流轉費是合理的,村民不應只看到眼前利益,更應該看到長遠利益!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這里,歡迎關注【村官小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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