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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中,律師如何辯護?
民事訴訟辯護的主要方法有:自行辯護、委托辯護以及指定辯護等,對于相關情況的處理,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認定,辯護是被告的權利,具體情況下應當結合實際情況來選擇辯護的方法。 民事訴訟辯護的主要方法有哪些?(一)自行辯護自行辯護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針對指控進行反駁、申辯和辯解的行為。
民事訴訟的自我辯護一般是直接的進行反駁,但前提是必須要有合法的證據;還有就是避實就虛法;或者就是借言辯駁法;同時也可以設問否定法;這些情形都是可以進行自我辯護的。 民事訴訟如何自我辯護?在民事訴訟為自己辯護中有著五大基本辯護技巧,這分別是:直接反駁法、避實就虛法、設問否定法、借言辯駁法、引申歸謬法。
在民事訴訟中,代理律師應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進行闡述對己方有利的事實和法律規定以及法理推斷等,律師以代理詞、代理意見的方式在法庭辯論階段發表,維護委托人的利益。
您好!可以。律師自己的民事案件,可以自己作為原被告參與訴訟,不用委托他們作為訴訟代理人。律師可以作為訴訟代理人。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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