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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離婚反訴的條件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如下: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親愛噠~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328條,在第2審程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者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2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者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反訴自身條件(1)反訴只能是本訴被告向本訴原告提起,而不能對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訴只能向受理本訴的法院提起;(3)反訴與本訴必須是適用同種訴訟程序;(4)反訴不能是其他法院專屬管轄;(5)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必須在事實或法律上有牽連;(6)提起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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