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內的處罰標準發生了變化。具體規定和流程如下
一、處罰標準
1. 超速20%以內,罰款200元,記3分。
2. 超速20%以上,但不足50%,罰款200元1,000元,記3分。
3. 超速50%及以上,罰款1,000元2,000元,記6分,并暫扣駕駛證6個月12個月。
二、處罰流程
1. 交警現場查處。
2. 交警將罰款和記分情況告知當事人,并開具罰款通知書。
3. 當事人在罰款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繳納罰款。
4. 如不服罰款通知書,可以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聽證。
5. 如當事人未按時繳納罰款,公安機關將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超速行為不僅會影響道路交通安全,還會對駕駛人的駕駛證和車輛的保險產生影響。因此,駕駛人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保證行車安全。
上一篇:拆遷協議審查的具體流程如何?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