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解答成都農村菜地補償標準這個問題的一些問題點,包括成都農民進城購房有補貼嗎?也一樣很多人還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來為大家分析分析,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如果解決了您的問題,還望您關注下本站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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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農村的土地該如何規劃?
我是資深的四川人,隨著社會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的生活水準靠那一畝三分地是養不活一家人的,首先是教育,交通,養老,醫療這些都跟不上見過世面的農民工,這樣就導致了農村大量土地荒廢,個人建議,能整平可以機械耕種的盡量整平,確實不能的退耕還林,新社會,新農村,培養新時代農民,國家己拿入議事提案,我相信以后會這樣,
遷出戶口能在原來的村里分土地賠償款嗎?
遷岀戶口能在原來的村里分土地賠償款嗎?
農村土地賠償款分配問題,是個非常復雜的問題,應該說現在沒有根本性統一的政策規定,各地執行情況又不是非常一致,往往在鄰村之間產生一些誤解,倒致農村土地賠償款的分配,越來越復雜化。
農村土地賠償款的分配,原則上只有“安置補償款”這部分真接給承包土地的農民;地上附屬物的賠償真接給種地投資者;而“土地補償款”是用于再開墾土地,用新開墾的土地面積,來抵頂被占用的土地面積,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償是兩個性質的補償。這些年由于沒有新開墾土地的能力,一般都是由村提留20%,作為村里的公積金和公益金,剩余80%也直接給了承包土地的農民。有的地方把“土地補償款”這部分拿到村里,由全體村民分配,做法完全不統一。
有的地方還把去世人口的土地補償款扣回村里,然后給全體農民分配,這種做法按照家承包關系來看,似乎也不盡合理。
但無論怎樣分配,最終還是“肉爛在鍋里”,就說安置補償這部分,是用來安置失地農民日后生計的費用;土地補償是用來開墾土地,日后也是全村農民的利益,如果重新分配土地,還是按人均分配,現在不開墾土地,直接分錢,還是大家平均分配。
那么戶口已經遷岀了,假如說這個錢不分配,留下以后開墾土地,一個戶口已經遷走的農民,還能回到村里開墾土地嗎?從這個意義上講,戶口不在本村,再享受農村的利益,無論從哪個角度上說,都是不盡合理的。但要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說法,如果戶口已經遷岀,而且沒有遷到轄區的市,承包的土地依然沒有改變承包關系,這種情況按照我本人理解,只能分得“安置費”;土地補償就應留給集體。
農村土地賠償款分配,各地有各地的做法,無論是否合適,只要農民沒有意見,就是最好的方法。還是尊重當地 *** 和農民的意見好。
成都農民進城購房有補貼嗎?
你好!
農民進城買房補貼要是農民進城農村宅基耕歸集體家定補償般說3-5萬元標準。農民工進城買房前稅務局規定首購買90平米住房免征契稅20145月家臺計劃取消農業戶口意見稅局隨取消農民工購房免征契稅規定說農民進城買房稅收面沒政策優惠補助。
農民買房已經不是什么新鮮的事情,因為國家出臺了各種的補貼政策,所以農民進城買房的人越來越多,但是由于每個地區的補貼政策不同,所以補貼標準也不同,
已經遷到外地的非農戶口可以享受原戶口所在地的宅基地和土地的補償嗎?
謝邀。
常有當事人咨詢,因為上學或者工作等等原因把戶口從老家遷到了別的地方,已經在別的城市定居生活,但是最近老家馬上要拆遷了,自己能拿到屬于自己那一份的拆遷補償款嗎?
下面在明律師來說說這個問題。
首先拆遷補償款是分成兩部分的,因為針對宅基地和房屋的補償一般是分開來補償的。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而關于宅基地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是屬于農村集體所有的,我們僅擁有對于宅基地的使用權。針對宅基地的這部分補償自然要歸村集體所有,雖然不會直接給使用人,但是也會通過一定的分配方案或者體現在對房屋的補償價值中來分發到被拆遷人手里。
法條鏈接:
《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p>
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我們的個人合法財產,當然是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一般來說,宅基地上的房屋是農民的固定資產,房屋的所有權是屬于農民所有,即使我們將戶口遷入到了城市,依然享有老家房屋的所有權。又根據宅基地的“地隨房走”原則,繼承房屋的結果,并不可能能單獨來繼承宅基地。但是作為繼承人對于老家宅基地上所建造房屋的繼承也是對對宅基地使用權的延續。因此,宅基地不能繼承,但是公民可以通過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變相的來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
還有的當事人說,家里老人的留下老房子拆遷,自己能合法繼承應得的拆遷補償款嗎?首先戶口遷出后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繼承的,但是宅基地不能繼承。但是戶口遷出的繼承人,如果是想要繼承老家老人的房屋,就要盡力的來保證房屋不會因年久失修而坍塌,雖然不允許重建翻新,但是還是可以修善的,只要保障房屋不滅失,不被村集體來收回。
關于《繼承法》中的有關規定,并沒有涉及宅基地的內容,宅基地并不屬于遺產,不得繼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村民個人所有,卻是可以被繼承的,繼承法對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保護的。在現實過程中,也大都依照地隨房走(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被轉讓處分時,該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也要一并處分)的原則處理,所以是跟著房屋一起繼承的。
由此可見,即使戶口遷到外地,也可以繼承老家的房屋。同時,只要房屋沒有坍塌、滅失,面臨拆遷時,依舊可以獲得相應的拆遷補償。農村的房屋是可以繼承的,繼承之后,房屋的產權屬于被繼承人,因此無論戶口在哪里,都可以得到對于房屋的拆遷補償,這點我們大可放心。如果沒有獲得應得拆遷補償款,也要及時走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020年成都土地交易需要繳納稅費?
一、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二、印花稅和契稅(雙方):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三、土地增值稅(出讓方):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3、稅率的確定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為計算方便,可以通過速算公式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0、5%、15%、35%分別對應30%、40%、50%、60%稅率)。大概就這些了。
關于本次成都農村菜地補償標準和成都農民進城購房有補貼嗎?的問題分享到這里就結束了,如果解決了您的問題,我們非常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