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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立未生效的合同能否解除?
法律主觀:合同成立未生效的可以解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雙方應當履行相關義務。若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或約定、法定解除事由發生的,解除權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成立未生效的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成立未生效的,當事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合同的約束力是在合同的當事人履行了權利義務時才產生的,而未生效的合同沒有履行權利與義務。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成立未生效的合同可以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此情況下,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法定解除的當時解除合同,舉重以明輕,那么在合同成立未生效的情況下,亦可終止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條 行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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