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社會發(fā)展迅速,人們的婚姻觀念也隨之改變。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事實婚姻,即沒有結婚證的婚姻形式。但是,是否犯法呢?下面,我們請來法律專家為大家詳細解答。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什么是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指雙方在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情況下,以事實上的夫妻關系生活在一起的狀態(tài)。在我國,事實婚姻是被法律承認的一種婚姻形式。但是,事實婚姻和結婚證的婚姻有著本質的區(qū)別。
在我國,結婚證是一種合法的證明婚姻關系的證件。如果沒有結婚證,那么就不能被認定為合法的夫妻關系。如果在事實婚姻狀態(tài)下,再次結婚,就存在非法行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已婚者與他人同居,構成重婚罪。如果已經(jīng)與他人結婚,而又與他人同居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定罪。就會被認定為重婚罪,從而面臨法律的制裁。
那么,如何避免犯法呢?專家指出,如果已經(jīng)處于事實婚姻狀態(tài)下,想要再次結婚,就需要先解除事實婚姻關系,再去領取結婚證。解除事實婚姻關系可以通過協(xié)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的方式進行。在解除事實婚姻關系之后,再去領取結婚證,就可以合法地進行再婚了。
總之,事實婚姻是一種被法律承認的婚姻形式,但是與結婚證的婚姻有著本質的區(qū)別。就會被認定為重婚罪,面臨法律的制裁。如果想要再次結婚,就需要先解除事實婚姻關系,再去領取結婚證,以避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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