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隱瞞武漢接觸史犯法嗎,以及夫妻隱瞞武漢接觸史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新型冠狀肺炎期間刻意隱瞞疫情最高可判死刑
- 2、隱瞞接觸史致88人被隔離男子被判刑,男子隱瞞接觸史的原因是什么?_百度...
- 3、關于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有哪些?
- 4、疫情期間隱瞞疫情可以判刑嗎?
- 5、疫情期間中高風險地區來蘭返蘭人員不及時報備或隱瞞謊報將承擔法律責任...
新型冠狀肺炎期間刻意隱瞞疫情最高可判死刑
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最高可判死刑在2003年“非典”時期,“兩高”曾聯合出臺《關于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般來說,發熱不報與時間沒有關系,而是與嚴重程度有關。
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能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隱瞞接觸史致88人被隔離男子被判刑,男子隱瞞接觸史的原因是什么?_百度...
安徽蚌埠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性肺炎后,楊某故意瞞著從武漢回來的女兒家人的接觸史,導致懷遠市人民醫院27名醫務人員和61名患者被隔離。此案在懷遠縣法院宣判。
因為該男子隱瞞事實,妨害傳染病防治案,并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楊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其實,這名男子的行為是非常惡劣的。
可是總是會有一些人,為了不讓別人知道自己的情況而故意隱瞞病情或者是行蹤,致使其病情更加嚴重不說,還傳染了很多人。使得當地的疫情防控情況更加嚴重。
而許某某之所以這么做,其實有一部分原因是惡意報復,他認為自己患上了病毒,也不希望其他人好過,所以才故意不將于自己密切接觸的人員名單,告訴給警察和防疫人員。
總有一些人抱著僥幸心理,哈爾濱某男子故意隱瞞行程和接觸史,最后被抓,對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事件的還原2021年12月02日,哈爾濱市公安局通報某感染新冠肺炎的男子在對其進行病學調查的過程中違反了規定。
關于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有哪些?
1、不配合疫情防控一般是治安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涉嫌刑事犯罪。
2、疫情期間違反防疫規定的處罰如下:(一)治安處罰對于散布謠言,謊報疫情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在當前全國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關鍵時期,全國人民眾志成城,共戰疫情,卻也有一些商家生產、銷售偽劣口罩謀取私利,個別患者隱瞞病情、不服從隔離?在預防和控制突發傳染病期間,這些行為可能已經涉嫌犯罪。
4、如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將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可能被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疫情期間隱瞞疫情可以判刑嗎?
隱瞞新型冠狀病毒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一般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為危害了不特定多數人的安全的話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沒有造成造成嚴重后果的會被判處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
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故意隱瞞疫情造成嚴重后果的,可能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罰。另外,編造、故意傳播虛假疫情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也會受到刑法處罰。
法律分析:隱瞞疫情行程要根據是否造成嚴重后果來判刑。
疫情期間中高風險地區來蘭返蘭人員不及時報備或隱瞞謊報將承擔法律責任...
1、從中高風險地區來蘭返蘭人員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隱瞞、謊報個人中高風險地區行程或疫情接觸史,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公安機關可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2、張某某、王某某等人的行為違反疫情防控規定,造成疫情重大傳播風險,公安機關依法對相關人員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3、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 *** 、衛生防疫機構依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并故意隱瞞其活動軌跡和接觸史,造成疫情防控重大風險隱患,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應予依法懲處。
4、不配合流行病學調查。不主動配合疾控部門開展的疫情流行病學調查,故意隱瞞真實行程、活動軌跡及接觸人員,對疫情防控造成重大風險。 不主動及時如實報備。
5、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來(返)人員,未主動向社區報備,隱瞞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隱瞞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史的,可能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公民要自覺配合疫情調查、檢驗、隔離,如實提供個人行程、身體狀況等信息,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后果的將承擔法律責任。人人必須守規矩,服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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