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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申請行政復議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拆遷行政復議的具體程序分為申請,受理、審理、決定四個步驟:申請 申請時效。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應當在知道被申請人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拆遷 行政復議流程 (一)申請 如果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請,需提供申請書、 身份證 明、產權證或公房租賃憑證等資料。
裁決申請資料齊全的,裁決機關在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齊,則申請人需在7日內補齊。
拆遷行政復議去哪個部門
1、所以,如果申請行政復議,應當向作出決定的市、縣人民 *** 的上級人民 *** (地市級人民 *** 或者省級人民 *** )提出。具體負責接收復議申請的機構是上級人民 *** 的法制辦公室(局)。
2、法律分析:拆遷行政復議是到當地的拆遷部門申請。
3、行政復議應該向由當初作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的上級行政機關提出。如果當初做出拆遷決定的,是你們當地的城市管理局。你進行行政復議的時候,應該向你們當地的縣 *** 提出。如果是你們當地的縣 *** 作出的決定。
4、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 *** 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5、房屋拆遷安置賠償不合理的可以向拆遷部門的上一級 *** 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來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方式來訴訟處理,具體情況下,應當根據賠償不合理的實際原因及矛盾糾紛來處理。
6、法律客觀:《行政復議法》第十二條第一款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 *** 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 *** 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拆遷評估不合理該如何解決?
1、協商和溝通:首先,您可以與相關的拆遷管理機構或評估機構進行溝通和協商。解釋您對評估結果的異議,并提供相關證據和理由支持您的觀點。嘗試就評估不合理之處進行討論,并尋求達成一個公平合理的解決方案。
2、拆遷評估不滿意的處理方式具體如下: 被征收人對房屋評估報告不滿意的,出具評估報告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向其作出解釋說明。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3、尋求協商和談判:與相關當局和拆遷方進行協商和談判,表達您的不滿和訴求。提出您認為合理的解決方案,并爭取達成雙方可以接受的協議。確保書面記錄談判過程和達成的協議內容。
4、法律分析:拆遷評估不合理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5、尋求法律援助:咨詢當地的律師或法律援助機構,尋求法律支持和咨詢。他們可以幫助您評估拆遷補償的合理性,并提供相應的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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